彰化縣選舉委員會第263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981021日(星期三)下午330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

參、出席人員:張豐富、邱樟林、張曼莉、陳忠孝、黃信雄、魏平祺、唐栢松、柯育沅、蕭國肇、葉玲秀

肆、列席人員:柯明謀、涂坤章(代)、莊隆源、洪麗紅、吳淑玲、施淑寶、陳邦銓、蕭傳盛、吳月娥、王榮煌、梁誌銘、施麗芬(代)

伍、主席:張代理主任委員豐富                記錄:李江全

陸、主席致詞:(略)

柒、行政室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暨主席裁示)執行情形:

(如會議資料)

捌、報告事項:

一、總幹事工作報告

(一)   本會新任代理主任委員豐富曾多次經歷本項職務,選務經驗豐富,再次擔任本會代理主任委員,對本人的感受像是顆定心丸,所以請代理主任委員帶領本會選務工作人員戮力完成本次三合一選舉工作。

(二)   本次三合一選舉,候選人登記期間自105日起至109日止,本會計受理縣長候選人卓伯源等3人、縣議員候選人林維浩等82人登記,其候選人資格經本會函請相關機關查證結果均符合規定

(三)   鄉鎮市長選舉候選人登記105日起至109日止,由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受理,計受理邱建富等61人登記,其中只有員林鎮長選舉,僅有現任鎮長吳宗憲1人登記。各鄉鎮市長選舉候選人之積極資格、消極資格已由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完成審查。

(四)   本次縣長、縣議員選舉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訂於1111日上午840分起分四梯次在本大樓9樓舉行,歡迎各委員撥冗蒞臨指導。

(五)   鄉鎮市長選舉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訂於1111日上午10時起假各鄉鎮市公所辦理。

(六)   本會自1020日起至1120日止,召集全縣各投開票所管理人員、監察人員分區辦理講習,計辦理投開票所管理人員講習17場次,參加人員7,425人;監察人員講習10場次,參加人員2,475人。

 

二、監察小組工作報告

(一)      本次第16屆縣長、第17屆縣議員及第16屆鄉鎮市長選舉候選人登記,於98109日下午530分截止,本小組指派林建上委員、陳廷墉委員及各責任區委員,按分配之鄉鎮市分別執行監察職務,順利完成三種選舉的候選人登記。另外受理政黨推薦投開票所監察員工作也已完成,由各公所通知參加監察員講習,到目前為止各項選舉監察工作,還算順利。

(二)      為執行本次選舉選票印製及點發之監察工作,本小組指派陳廷墉、林建上、蘇哲雄及莊家榮4位委員按輪值表,至印刷廠及點發場所執行選票監印及點發。

(三)      競選活動期間本小組除要求責任區委員應確實查察轄區選情動態,駐會委員也要輪值本會,受理檢舉案件,投票日當天全體駐會委員均應留守本會,必要時得支援各分區,以爭取突發狀況之處理時效。

 

玖、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本縣第16屆縣長選舉本會受理申請候選人登記計卓伯源等3人,其候選人資格提請 審查。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定。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本縣議會第17屆議員選舉本會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計林維浩等82人,其候選人資格提請 審查。

辦法:審查通過後函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定。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本縣各鄉鎮市第16屆鄉鎮市長選舉申請候選人登記計邱建富等61人,其候選人資格提請 審定。

辦法:候選人資格審定後,函請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通知各候選人參加姓名號次抽籤,並如期公告候選人名單。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擬訂本會辦理「彰化縣第16屆縣長、第17屆縣議員、第16屆鄉鎮市長選舉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實施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各鄉鎮市公所配合辦理,並函報中央選舉委員會備查。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彰化縣第16屆縣長、第17屆縣議員、第16屆鄉鎮市長選舉彰化市第79投開票所、秀水鄉第276284投開票所地點變更案,提請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辦理變更投開票所地點公告。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擬訂本會委員督導各鄉鎮市選務分配表一種,請討論。

辦法:審議通過後,請各委員依分配之鄉鎮市適時督導。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七案                             提案單位:第三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第16屆縣長、彰化縣議會第17屆縣議員暨彰化縣各鄉(鎮、市)16屆鄉(鎮、市)長選舉宣導工作實施計畫」,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據以實施,並函轉本縣各鄉(鎮、市)公所配合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八案                             提案單位:第三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選舉委員會辦理第十六屆縣長、第十七屆縣議員暨第十六屆鄉鎮市長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要點」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實施,並通知各候選人。

決議:照案通過。

 

第九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本縣第16屆縣長選舉候選人卓伯源等3名政見稿,提請 審查。

辦法:審查通過後,依規定辦理後刊登選舉公報。

決議:照案通過。

 

第十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本縣第17屆縣議員選舉候選人林維浩等82名政見稿,提請 審查。

辦法:審查通過後,依規定辦理後刊登選舉公報。

決議:照案通過。

 

第十一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本縣第16屆鄉鎮市長選舉候選人邱建富等61名政見稿,提請 審查。

辦法:審查通過後,依規定辦理後刊登選舉公報。

決議:照案通過。

 

第十二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選舉委員會辦理第十六屆縣長第十七屆縣議員暨第十六屆鄉鎮市長選舉候選人及政黨競選活動須知」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函報中央選舉委員會備查。

決議:照案通過。

 

第十三案                           提案人:陳委員忠孝

案由:本會誤載縣議員候選人賴清美黨籍一案,情節嚴重,損害賴清美選情至鉅,本會如何處理,彌補其損害,請討論公決。

辦法:提會討論。

決議:由代理主任委員率本會相關同仁至民主進步黨彰化縣黨部及賴清美縣議員服務處拜訪江主委昭儀及賴議員清美致意道歉。

 

散會:下午16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