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選舉委員會第268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99年6月17日(星期四)下午3時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
參、出席人員:張豐富、邱樟林、張曼莉、陳忠孝、黃信雄、魏平祺、唐栢松、柯育沅、蕭國肇、葉玲秀
肆、列席人員:柯明謀、吳淑玲、施淑寶、李江全(代)、吳月娥、王榮煌
伍、主席:張委員豐富(張主任委員瑞濱請假,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擔任) 記錄:李江全
陸、主席致詞:(略)
柒、行政室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暨主席裁示)執行情形:
(如會議資料)
捌、報告事項:
一、總幹事工作報告(副總幹事代理)
(一) 99年鄉鎮市民代表暨村里長選舉於6月12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在全縣827個投票所同時舉行投票,除員林鎮第371投票所,發生一件撕毀選舉票外,其他並無發生重大違規事件,過程平和順利。
(二) 本次選舉經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計票結果,鄉鎮市民代表選舉由溫由美等317人,村里長選舉由曹幸財等589人當選,其當選人名單詳如第1案、第2案,提請審定。
(三) 本次選舉選舉票之印製自6月6日起至6月9日止計4天,由和美鎮鉅冠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承印,共印製鄉鎮市民代表選舉票993,426票,村里長選舉票991,324票。在6月11日點交各投開票所時,發現溪州鄉、員林鎮、和美鎮、社頭鄉均有短少現象,經本會協調廠商即時補印,順利點交給各投開票所。
(四) 本次選舉投票率分別為:
(一) 鄉鎮市民代表全縣平均為62.27%,其中以大城鄉81.38%最高,彰化市49.96%最低。
(二) 村里長選舉全縣平均為62.32%,其中以竹塘鄉79.73%最高,彰化市50.04%最低。
(五) 村里長選舉彰化市光復里賴民宗、湯惠釧兩位候選人得票數同為229票,經依規定於6月14日下午3時30分在彰化市公所公開抽籤,結果由賴民宗抽中當選;北斗鎮光復里陳國楨、許俊士兩位候選人得票數也同為518票,經依規定於6月14日上午10時在北斗鎮公所公開抽籤,結果由陳國楨抽中當選。
二、監察小組工作報告:
(一) 本次鄉鎮市民代表暨村里長選舉在6月12日投票,至當晚9時許開票結束,整體過程平和順利。雖大城、員林兩地有候選人以些微差距落選,向法院聲請證據保全被駁回,仍理性面對,並未有何抗爭舉動。這次選舉所有選務同仁相當辛勞,本人在此表示敬意。
(二) 本次選舉本縣共設置投開票所827所,計須主任監察員827人,監察員每所以4人計,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9條第3項第2款規定,由候選人平均推薦,但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由其所屬政黨推薦。本次推薦結果計2583人,未參加講習者82人,因超額抽籤未抽中亦未改派者2人,共剔除84人,核派2499人,不足部分,由本會遴補95人,合計本會遴派監察員2594人,與主任監察員827人合計,本會共遴派3421人,經指派於投票日依指定之投開票所執行監察工作完畢。
(三)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4條規定:「候選人於競選活動期間,得在選舉區設立競選辦事處。……。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不得設於機關、學校、團體或定為投票所、開票所之處所及其他公共場所。」本次選舉准予登記之競選辦事處,鄉鎮市民代表部分,候選人曹永平等437人申請設立444所;村里長部分,候選人莊啟能等821人申請設立835所,由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轉知候選人准自競選活動開始之日(99年6月7日)起設立。
玖、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99年彰化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選舉當選人名單,提請 審定。
辦法:審定通過後,如期公告當選人名單並頒發當選證書。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彰化縣各鄉(鎮、市)第19屆村(里)長選舉當選人名單,提請審定。
辦法:審定通過後,如期公告當選人名單並頒發當選證書。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彰化縣99年鄉鎮市民代表暨村里長選舉,員林鎮振興里里民曹賜淼於第371投開票所(大慶商工)撕毀鎮民代表及里長候選人選舉票各1張,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8項規定,提請 討論。
辦法:討論通過後,視司法機關偵審情形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99年彰化縣二水鄉聖化村村長候選人鄭鴻志舉發同村候選人陳春仁散發之文宣,內容涉有期約賄選之嫌疑案,提請 討論。
辦法:討論通過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決議:說明三之「委員會議」修正為「監察小組會議」,餘照案通過。
散會:下午15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