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選舉委員會第272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10039日(星期三)下午3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

參、出席人員:張瑞濱、張豐富、邱樟林、張曼莉、陳忠孝、黃信雄、魏平祺、唐栢松、柯育沅、蕭國肇、葉玲秀

肆、列席人員:柯明謀、邱士平、吳淑玲、施淑寶、陳邦銓、吳月娥、王榮煌、郭丁參

伍、主席:主任委員瑞濱                           記錄:李江全

陸、主席致詞:(略)

柒、行政室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暨主席裁示)執行情形:

(如會議資料)

捌、報告事項:

一、總幹事工作報告

(一)   本次二水鄉第16屆鄉長暨永靖鄉同仁村第19屆村長補選,自100222日至24日止計三天,分別在二水鄉、永靖鄉選務作業中心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二水鄉鄉長補選計有許文耀、葉淑玲、蔡明煌等3人完成登記;同仁村村長補選計有蔡孟學、魏清存、詹銀謀等3人完成登記,其候選人資格詳如第1案,提請 貴委員會審定。

(二)   本次二水鄉第16屆鄉長缺額補選之公辦政見發表會,經二水鄉選務作業中心於受理候選人登記時,同時徵得候選人全體書面同意不辦,依選舉罷免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本次鄉長補選免辦公辦政見發表會。

(三)   99612舉行之第19屆(彰化市第17屆、伸港鄉第18屆)鄉鎮市民代表選舉,緣因大城鄉第1選舉區當選人王太郎先生因當選票數不實,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國99102099年度選字第14號判決當選無效,並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駁回定讞。茲依上揭確定判決認定之事實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規定,王太郎不應當選而已公告當選,應予撤銷;劉清龍應當選而未予公告,應重行公告。詳如第2案,提請 貴委員會審定。

(四)   本縣北斗鎮民代表會第19屆代表選舉當選人顏照晃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經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禠奪公權4年,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其缺額遞補案詳如提案6,提請 貴委員會審定。

(五)   有關(下屆)第8屆立法委員及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是否同日舉行投票案,中選會分別於北(2場次)、中、南、東分區舉行5場次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後再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中區之公聽會經於本(100)年37日下午2時假台中市政府市政大樓召開完畢,本會依中選會分配之席次,邀請民政處邱處長(因公由吳副總幹事代理出席)、林立委滄敏、彰泰國中魏校長清山、本會邱委員樟林、縣商會陳理事長炯森等5位參加。

 

二、監察小組工作報告

(一)   本會辦理二水鄉第16屆鄉長、永靖鄉同仁村第19屆村長補選,候選人登記於100224日下午530分截止,本小組指派蘇哲雄委員、林建上委員分赴永靖鄉公所、二水鄉公所執行候選人登記截止之監察工作,順利完成候選人登記。

(二)   本次選舉各投票所所需監察員依規定由該鄉選務作業中心通知候選人平均推薦,指定之監察員超過投開票所規定名額時,由本小組委員主持公開抽籤定之。

(三)   本次選舉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訂於100311日上午10時在二水鄉公所、永靖鄉公所舉行,本小組指派蘇哲雄委員、林建上委員執行監察工作並報告選舉監察法規,請各候選人遵守選舉相關規範,期使本次補選仍然能夠順利完成。另外,本次補選選票印製、分發之監察工作(預訂印製日期100324日),本小組指派陳廷墉委員執行監察工作。

 

玖、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本縣二水鄉第16屆鄉長暨永靖鄉同仁村第19屆村長缺額補選許文耀等6人之候選人資格,提請 審定。

辦法:候選人資格審定後,函請二水鄉、永靖鄉選務作業中心通知候選人參加姓名號次抽籤,並如期公告候選人名單。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本縣大城鄉民代表會第19屆代表選舉第1選舉區當選人名單,提請 重行審定。

辦法:審定通過後,重行公告劉清龍之當選人名單並公告撤銷王太郎之當選人名單及註銷其當選證書。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擬訂「彰化縣二水鄉第十六屆鄉長、永靖鄉同仁村第十九屆村長補選候選人及政黨競選活動須知」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二水鄉公所、永靖鄉公所轉請各候選人及政黨遵循。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擬訂「彰化縣二水鄉第16屆鄉長、永靖鄉同仁村第19屆村長補選候選人或政黨推薦投開票所監察員抽籤要點」草案乙種,提請審議。

辦法:討論通過後函請二水鄉及永靖鄉二選務作業中心遵照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本縣二水鄉第16屆鄉長、永靖鄉同仁村第19屆村長補選候選人許文耀等6名政見稿,提請 審查。

辦法:審查通過後,函請二水鄉及永靖鄉二選務作業中心依規定刊登選舉公報。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本縣北斗鎮民代表會第19屆代表顏照晃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依該法第74條第2項規定,由得票數較高之賴督志遞補案,提請  審定。

辦法:審定通過後,如期公告當選人名單,並函知彰化縣政府、彰化縣北斗鎮民代表會、彰化縣北斗鎮公所及副知監察院、中央選舉委員會、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下午3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