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選舉委員會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96年7月23日院授研展字第09600152471號函頒之「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
(二) 中央選舉委員會101年2月4日中選綜字第1013050017號函。
貳、計畫期程
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實施,為期四年。
叁、計畫目標
為提升本會為民服務品質,持續深化服務績效,探查民意趨勢,導入創新服務方式,整合服務資源,促使民眾在資訊與流程的透明公開下,享有專業、便捷及高效率之服務。
肆、實施對象
本會常設各組室(第一、四組暨行政室)。
伍、實施策略與方法
本會係以辦理選舉為業務之主軸,選務作業關係候選人及選民參政權益,為持續提供民眾高品質的服務,提高本會施政服務效能,本計畫參考行政院函頒「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政府服務品質獎實施計畫」及「政府服務品質獎評獎作業手冊」及中央選舉委員會訂頒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衡酌選務機關業務屬性,擬具相關策略與方法,將本著延續、修正、創新精神推動施行:
一、建構友善環境,回應民眾需求:
(一)考量民眾洽公之便利性及實用性,合宜改造服務場所,合理充實更新服務設施。
(二)建立服務人員專業、親切、具責任感之優質形象,主動協助民眾申辦、導引服務;並提升電話服務品質及便捷的業務諮詢管道。
(三)善用傳播媒體及公聽會、說明會、村里民大會、社區發展協會會議等公眾場合,針對服務對象及業務特性擬定行銷策略,宣導選務重要措施。
(四)結合社會團體辦理或主動參與各項公益事務,擴散服務訊息及功能。
二、便捷服務程序,確保流程透明:
(一)提供民眾洽公之服務窗口,促進機關內部橫向連繫,加強人員處理各項案件知能及權限,方便民眾至機關洽詢業務。
(二)主動公開各項服務標準作業程序資訊,在不違反資訊公開規定及隱私權保護的前提下,建立公開查詢機制,提供民眾瞭解處理流程及最新進度。
三、匯集社會資源,即時反應民意
(一)建立民眾陳情處理機制,以即時、有效的處理方式,降低抱怨頻率;廣開建言管道,重視民 眾興革建議及陳情案件,確實依據有關規定,審慎、迅速、正確地處理問題。
(二)轉換民眾意見成為服務政策或措施,據以規劃服務措施,改進服務缺失,並有系統地建立「常見問題集」(FAQ)機制。
四、公開服務資訊,強化網路溝通
(一)主動公開機關基本資料、核心政策、執行計畫、服務措施及預決算情形等重要資訊,並能正確連結及即時更新。
(二)機關網站或網頁設計應符合國際評比標準;網站(頁)提供多樣性檢索方式,並遵循相關規範標示電子資料,提供分類檢索服務,提升政府資訊資源使用效率。
(三)建置網站的意見留言等多元化電子參與管道,簡化相關互動及操作方式,以提供民眾友善網路溝通環境。
(四)推動網站線上服務項目,提供完整選務表單下載資訊,提高線上電子服務效能。
五、持續精進創新,整合服務效能
(一)運用法令與流程再造、管理策略及資訊科技應用等方式,規劃創新性、整合性的措施,以提升服務的深度與廣度。
(二)針對民眾需求,主動協調整合性質或相關聯業務,設計有創意之加值服務,以使民眾得到更好的服務品質。
陸、實施方式與步驟
一、研訂執行計畫
(一)本會將依據前述執行策略及方法,以業務特性、顧客滿意及創新思維為考量,規劃各年度整體性執行計畫。
(二)每年年度結束後,依據本實施計畫規定,參酌前一年度所蒐集之民意調查結果、輿情反應或民眾經常陳情之事項等服務需求資料,研擬新年度執行計畫。
(三)本會所訂定之「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於每年1月底前完成(101年度因辦理選舉業務,執行計畫於3月底前完成),並於簽奉機關首長核定後,主動公布於機關網站或服務場所。
(四)本會依所訂之「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內容,自行辦理不定期評核,其評核時程及相關作業方式可依業務需求自行規劃,並將自行評核資料專卷收存備供查核。
(五)除接受主管機關之評核、訪查與輔導外,平時自行管理評核,隨時檢討改進服務品質。
附件2 彰化選舉委員會提升服務品質評核項目表 受評核機關或單位名稱: 評核日期: 年 月 日 評核人員:
註:各評核項目總分均為100分,各評核內容經評核人員考量機關服務特性,如確有不適用者均不予計分,並於「紀錄事項」欄加註說明。
九、電話禮貌 受測機關或單位: 總機/電話: 測試時間:__年__月 日__時__分 測試人員:
備註:電話禮貌測試成績計算標準(1)優=90分以上 (2)甲=80~89分 (3)乙=70~79分 (4)丙=60~69分 (5)丁=59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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