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選舉委員會第276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100614日(星期二)下午330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

參、出席人員:張瑞濱、張豐富、邱樟林、張曼莉、陳忠孝、黃信雄、魏平祺、唐栢松、柯育沅、蕭國肇、葉玲秀

肆、列席人員:施淑寶、陳邦銓、吳月娥、王榮煌、陳耿民(代)、梁誌銘、施麗芬(代)

伍、主席:張主任委員瑞濱                           記錄:李江全

陸、主席致詞:(略)

柒、行政室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暨主席裁示)執行情形:

(如會議資料)

捌、報告事項:

一、總幹事工作報告(第一組組長代理)

(一)   本次田中鎮中路里、溪州鄉東州村第19屆村(里)長缺額補選,於611日順利完成投票,經計票結果:中路里里長由謝泰鈿先生當選,得票340票;東州村村長由陳勤山先生當選,得票413票。其當選人名單詳如第1案,提請 貴委員會審定。

(二)   本縣彰化市東興里第19屆里長李勝陽、南瑤里里長石天河、南興里里長陳來興等3人因違反刑法第143條第1項投票受賄罪及鹿港鎮永安里長許通洲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分別判處禠奪公權及當選無效確定,並經各主管機關解除職務,其相關補選工作提案詳如提案第4~10案,提請 審議。

(三)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本(100)年617日來函,有關第13任總統副總統與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設置期間定自100101日起至101131日止,共計4個月。本會經予函轉各鄉鎮市公所查照。

(四)   本會於昨(13)日下午,據和美鎮公所來電稱:該鎮中圍里里長林順熙先生因病於本(6)月11日去世。依地制法相關規定,其職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因本次委員會議本會正規劃辦理之「彰化市東興里、南瑤里、南興里及鹿港鎮永安里里長補選」等相關工作,預定於77日發布選舉公告;813日舉行投票,為掌握補選之規定期限,爰提臨時動議案,建請貴委員會同意將上述補選工作併案辦理。

 

二、監察小組工作報告:(第四組組長代理)

(一)   本會辦理田中鎮中路里、溪州鄉東州村第19屆村里長補選,在611日投票後順利完成,本小組指派王英州委員、蘇哲雄委員執行投票日監察職務,投票秩序良好。

(二)   本次補選分別在田中鎮中路里、溪州鄉東州村設置投開票所2所,分別設置監察員3人、2人,所需監察員由候選人及政黨平均推薦,實際推薦監察員10人,扣除未參加講習2人後,核派8人,選務作業中心遴補2人與主任監察員4人,合計共遴派14人(統計表如附件),所有人員經指派於投票日,執行監察工作完畢。

(三)   本次補選田中鎮中路里里長及溪州鄉東州村村長登記參選人有10人,除田中鎮中路里里長登記參選人陳炳煌、陳美樺及謝泰鈿未申請登記競選辦事處外,其餘候選人每人申請設立競選辦事處1處(統計表如附件)查無違反規定情事,准自競選活動開始之日起設立。

(四)   將於716日舉行投票之北斗鎮鎮長補選、二林鎮萬合里里長及二水鄉惠民村村長補選,候選人登記於616日下午530分截止,本小組指派王英州委員、蘇哲雄委員、陳廷墉委員執行登記截止監察工作。

 

玖、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本縣田中鎮中路里、溪州鄉東州村第19屆村(里)長缺額補選當選人名單,提請審定。

辦法:審定通過後,如期公告當選人名單並製發當選證書。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本縣北斗鎮第16屆鎮長、二林鎮萬合里及二水鄉惠民村19屆村(里)長缺額補選投開票所地點設置案,提請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依規定期限公告。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擬訂「彰化縣北斗鎮第十六屆鎮長、二林鎮萬合里、二水鄉惠民村第十九屆村()長補選候選人及政黨競選活動須知」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北斗鎮公所、二林鎮公所、二水鄉公所轉請各候選人及政黨遵循。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擬訂「彰化市東興里、南興里、南瑤里、鹿港鎮永安里第19屆里長缺額補選工作進行程序表」(草案),提請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彰化縣政府、彰化縣警察局及彰化市、鹿港鎮公所、戶政事務所查照。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擬訂「彰化縣彰化市東興里、南瑤里、南興里、鹿港鎮永安里第19屆里長缺額補選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草案)1份,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公告之。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本縣彰化市東興里、南瑤里、南興里、鹿港鎮永安里第19屆里長缺額補選,選舉期間擬定自民國10077日起至民國100821日止(45天),計1個半月,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彰化市、鹿港鎮公所查照。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七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擬訂彰化市東興里、南瑤里、南興里、鹿港鎮永安里第19屆里長缺額補選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案,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於發布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公告時公告之。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八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本縣彰化市東興里、南瑤里、南興里、鹿港鎮永安里第19屆里長缺額補選,候選人公辦政見發表會擬不予辦理,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彰化市、鹿港鎮公所知照。

決議:照案通過。

 

第九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擬訂本縣「彰化市東興里、南瑤里、南興里、鹿港鎮永安里第19屆里長缺額補選選舉公報編印作業要點」(草案)1份,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彰化市、鹿港鎮公所遵照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第十案                                        提案單位:第

案由:擬訂本會辦理「彰化市東興里、南瑤里、南興里、鹿港鎮永安里第19屆里長缺額補選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實施要點」(草案),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彰化市、鹿港鎮公所參照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

動議一                                提案單位:第

案由:擬請 同意本縣和美鎮中圍里第19屆里長缺額補選與彰化市東興里、南瑤里、南興里及鹿港鎮永安里第19屆里長缺額補選併案辦理,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授權本會修改「彰化市東興里、南瑤里、南興里、鹿港鎮永安里第19屆里長補選」相關提案內容後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下午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