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選舉委員會第285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100年12月6日(星期二)下午3時4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
參、出席人員:楊仲、張豐富、邱樟林、張曼莉、陳忠孝、黃信雄、唐栢松、柯育沅、蕭國肇、葉玲秀
肆、列席人員:柯明謀、莊隆源、邱士平、吳淑玲、施淑寶、陳邦銓、張啟昱(代)、吳月娥、王榮煌、梁誌銘、施麗芬(代)
伍、主席:楊主任委員仲 記錄:李江全
陸、主席致詞:(略)
柒、行政室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暨主席裁示)執行情形:
(如會議資料)
捌、報告事項:
一、總幹事工作報告(略)
二、監察小組工作報告:(略)
玖、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本縣二水鄉惠民村第19屆村長缺額補選,許木協等4人之候選人資格,提請 審定。
辦法:候選人資格審定後,函請二水鄉公所通知候選人參加姓名號次抽籤,並如期公告候選人名單。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本縣二水鄉惠民村第19屆村長補選候選人許木協等4名政見稿,提請 審查。
辦法:審查通過後,函請二水鄉選務作業中心依規定刊登選舉公報。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二水鄉惠民村第19屆村長補選候選人或政黨推薦投開票所監察員抽籤要點」乙種,提請 追認。
辦法:追認通過後存查。
決議:同意追認。
第四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二水鄉惠民村第19屆村長缺額補選候選人及政黨競選活動須知」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二水鄉公所轉請各候選人及政黨遵循。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第8屆區域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陳進丁等10人之候選人資格,提請 審查。
辦法:候選人資格本會完成初審後,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審定。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陳進丁等10名政見稿,提請 審查。
辦法:審查通過,逕為修改或通知候選人辦理後移請第三組依規定刊登選舉公報。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七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選舉委員會辦理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及政黨競選活動須知」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各候選人及政黨遵循,並報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備查。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八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花壇鄉第16屆鄉長缺額補選工作進行程序表」(草案),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彰化縣政府、彰化縣警察局及花壇鄉公所、戶政事務所查照。
決議:照案通過。
第九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花壇鄉第16屆鄉長缺額補選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草案)1份,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公告之。
決議:照案通過。
第十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本縣花壇鄉第16屆鄉長缺額補選,選舉期間擬定自民國100年12月20日起至民國101年2月20日止,計2個月,提請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花壇鄉公所配合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第十一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擬訂本縣「花壇鄉第16屆鄉長缺額補選選舉公報編印作業要點」(草案)1份,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花壇鄉公所遵照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第十二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擬訂本縣「花壇鄉第16屆鄉長缺額補選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要點」(草案)1份,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花壇鄉公所參照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
動議一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擬請同意本縣伸港鄉埤墘村第19屆村長缺額補選與花壇鄉第16屆鄉長缺額補選併案辦理,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授權本會修改「彰化縣花壇鄉第16屆鄉長缺額補選」相關提案內容後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下午4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