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選舉委員會第252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96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
參、出席人員:張瑞濱、張豐富、邱樟林、張曼莉、陳忠孝、黃信雄、魏平祺、唐栢松、蕭國肇
肆、列席人員:倪燿鐘、林茂盛(代)、吳淑玲、蘇坤堯、陳邦銓、謝仲南、王榮煌、梁誌銘、施麗芬(代)、陳廷墉
伍、主席:張主任委員瑞濱 記錄:李江全
陸、主席致詞:(略)
柒、行政室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暨主席裁示)執行情形:
(如會議資料)
捌、報告事項:
一、總幹事工作報告(副總幹事代理)
(一)本縣溪州鄉第15屆鄉長補選、彰化市南安里第18屆里長補選,自96年12月4日起至12月6日止,分別由彰化市、溪州鄉選務作業中心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溪州鄉長補選計有林連堂先生等3人、南安里里長補選計有粘林麗華女士等3人完成登記(如提案1),其候選人資格,提請 審定。
(二) 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彰化縣選舉區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經於96年12月19日上午10時在本行政大樓9樓會議室辦理完成; 至於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政黨之號次抽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上述抽籤結果請參閱附表。
(三) 本會訂於96年12月21日、24日在本會議室,召集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電腦計票人員辦理「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電腦計票作業講習」。
(四) 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名冊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權人名冊訂於12月25日至27日在各鄉鎮市公所公告閱覽3天,由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修訂,本次選舉之選舉人名冊等不再於各村里辦公處公告,同時公告期間也由5天縮減為3天。
(五) 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自11月21日起至97年1月4日共舉辦27場,目前正次第展開,大部分秩序良好。
(六) 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公報於12月18日招標,因投標廠商未達3家而告流標,本會再度上網公告,期能順利完成;有聲公報部分則順利招商完畢。
(七) 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電視公辦政見發表會,本會已於12月18日完成招標工作,訂於97年1月2、3日分四場次舉辦,採第一場電視直播再來以錄影轉播方式辦理。
二、監察小組工作報告
(一)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為便利本小組委員執行監察業務,乃訂定「彰化縣選舉委員會辦理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監察小組工作項目一覽表」1種,到目前為止本小組均依所訂時程,完成各項監察工作,以圓滿完成本次任務。
(二)本次選舉本小組增聘委員30人,任期自96年11月1日起至97年1月31日止,包括常任委員5人本小組共35人,除彰化市派2位委員外,其餘各鄉鎮派1位委員進駐該區,另以每一分局區為一個責任區,推派責任委員1人,負責執行本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及投票日監察職務,未分派駐區之委員則輪流駐守本會受理(電話)檢舉案件,並隨時支援各分局區或處理突發狀況。
(三)本次選舉本縣共設置投開票所812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9條第3項第1款規定,每一投開票所需監察員由推薦候選人且其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之政黨於投票所推薦監察員1人,本次選舉本縣僅得由民進黨、國民黨及台灣團結聯盟3個政黨推薦監察員,每所最多得置3人,未推薦額滿,由本會派補。
(四)溪州鄉第15屆鄉長及彰化市南安里第18屆里長補選候選人登記於96年12月6日下午5時30分截止,本小組分別指派王委員鐿霖、林委員建上分赴溪州鄉公所、彰化市公所執行候選人登記截止之監察工作,順利完成候選人登記。本次補選投開票所(溪州鄉設25所、彰化市南安里1所)所需監察員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9條第3項第2款規定由各鄉鎮選務作業中心通知候選人平均推薦,指定之監察員超過投開票所規定名額時,由本小組公開抽籤定之,本次補選監察員推薦無超額情形,免辦抽籤工作。兩項補選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訂於96年12月25日上午10時在各該鄉、市公所舉行,本小組指派王委員鐿霖、林委員建上執行監察工作並報告選舉監察法規,請各候選人遵守選舉相關規範,期使兩項補選仍然能夠順利完成。
玖、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本縣溪州鄉第15屆鄉長補選林連堂等3人、彰化市南安里第18屆里長補選粘林麗華等3人候選人資格,提請 審定。
辦法:候選人資格審定後,函請溪州鄉、彰化市選務作業中心通知當事人參加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並如期公告候選人名單。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擬訂公職人員選舉期間,本會各委員督導區,提請討論。
辦法:審議通過後,請各委員依分配之鄉鎮市適時督導。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選舉委員會辦理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票暨97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要點」(草案)壹種,提請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為辦理溪州鄉第15屆鄉長補選、彰化市南安里第18屆里長補選投開票所設置地點,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如期公告。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提案單位:第三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溪州鄉第15屆鄉長暨彰化市南安里第18屆里長補選編印選舉公報要點」(草案)乙種,提請審議。
辦法:本要點經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柯金德等13名政見稿,提請 審查。
辦法:審查通過,逕為修改並副知候選人後移請第三組依規定刊登選舉公報。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七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本縣溪州鄉第15屆鄉長補選候選人林連堂等3名政見稿,提請 審查。
辦法:審查通過後,通知溪州鄉選務作業中心依規定刊登選舉公報。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八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本縣彰化市南安里第18屆里長補選候選人粘林麗華等3名政見稿,提請 審查。
辦法:審查通過後,通知彰化市選務作業中心依規定刊登選舉公報。
決議:照案通過。
第九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選舉委員會辦理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競選活動須知」(草案),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各候選人確實遵守並函報中央選舉委員會備查。
決議:照案通過。
第十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選舉委員會辦理彰化縣溪州鄉第十五屆鄉長補選、彰化市南安里第十八屆里長補選候選人競選活動須知」(草案),提請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溪州鄉、彰化市選務作業中心轉知各候選人確實遵守並函報中央選舉委員會備查。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上午9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