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選舉委員會第326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105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3時3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
參、出席人員:張豐富、邱樟林、張曼莉、黃信雄、魏平祺、唐栢松柯育沅、蕭國肇、葉玲秀、黃雪梨
肆、列席人員:汪召集人紹銘、杜國忠、吳淑玲、施淑寶、陳邦銓、吳月娥、王榮煌
伍、主席:賴主任委員振溝 記錄:曹翠峯
陸、主席致詞:(略)
柒、報告事項:(略)
捌、討論提案
第1案 提案單位:第1組
案由:本縣伸港鄉泉州村第20屆村長缺額補選候選人資格,提請審定。
說明:
一、伸港鄉泉州村第20屆村長缺額補選,候選人登記自105年4月25日至27日,計受理候選人張瀗德等3人申請登記。
二、經查張瀗德等3人之候選人積極資格均符合規定;消極資格經本會分別函請國防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彰化縣警察局等機關查證,均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各款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之情事。
三、檢附候選人資格審查名單及資格審查表如附件。
辦法:資格審定後,通知參加姓名號次抽籤並如期公告候選人名單。
決議:照案通過。
第2案 提案單位:第4組
案由:本縣伸港鄉泉州村第20屆村長缺額補選候選人張瀗德等3名政見稿,請審議。
說明:
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第5項規定:「候選人政見內容,有違反第55條規定者,選舉委員會應通知限期自行修改;屆期不修改或修改後仍有未符規定者,對未符規定部分,不予刊登選舉公報」。
二、本案經監察小組蘇委員哲雄審查均符合規定,准予刊登公報。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伸港鄉選務作業中心依規定刊登選舉公報。
決議:照案通過。
第3案 提案單位:第4組
案由:擬訂「彰化縣伸港鄉泉州村第20屆村長缺額補選候選人競選活動須知」草案乙種,請審議。
說明:本須知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其施行細則等有關規定,並參照本縣實際情形訂定。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轉各候選人依循並報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備查。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下午3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