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

                                                     九十六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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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38036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6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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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宣導、議事、文書、事務、財務、歲計、會計、統計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        
  、人事管理及推動政風、機密防護、安全防護等各項              ,圓滿達成任務。                                      
  一般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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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計畫及用途科目        │     預 算 金 額      │  承 辦 單 位   │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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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費               │                51,253│中央選舉委員    │1.人事費48,433千元,係專任主任委員1人、專
                            │                      │會              │任職員33人、技工1人、駕駛4人、工友3人之
  0100 人事費               │                48,433│                │待遇、考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
    0102 政務人員待遇       │                 2,220│                │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28,183│                │之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3,025│                │2.業務費2,772千元,係兼職人員兼職費,以兼
    0111 獎金               │                 5,916│                │職人員37人計(含委員18人,每人每月8,000
    0121 其他給與           │                 1,549│                │元,巡迴監察員7人,每人每月7,500元,簡兼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4,965│                │9人,每人每月3,000元,薦兼3人,每人每月2
    0151 保險               │                 2,575│                │,500元計)。
  0200 業務費               │                 2,772│                │3.獎補助費4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0241 兼職費             │                 2,772│                │,以退休退職人員8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0400 獎補助費             │                    48│                │
    0475 獎勵及慰問         │                    48│                │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                 9,246│中央選舉委員    │1.本會員工教育訓練費74千元。
                            │                      │會              │2.辦公大樓水電管理費5,552千元。
  0200 業務費               │                 9,148│                │3.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電話等經費
    0201 教育訓練費         │                    74│                │,計846千元。
    0202 水電費             │                 5,552│                │4.公務車輛6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計142千
    0203 通訊費             │                   846│                │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                   142│                │5.公務車輛6輛,保險費35千元。
    0231 保險費             │                    35│                │6.物品係公務車輛6輛油料費計282千元及消秏性
    0271 物品               │                   306│                │用品24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                 1,079│                │7.一般事務費1,079千元,係處理經常性公務之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3│                │印刷、環境清潔、員工健康檢查、自強文康活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203│                │動費及雜支等費用。
         費                 │                      │                │8.房屋修繕費13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                    96│                │9.公務車輛6輛養護費203千元。
    0294 運費               │                    37│                │10.視察督導旅費,計96千元。
    0295 短程車資           │                     7│                │11.公務搬運費等37千元。
    0299 特別費             │                   758│                │12.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7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                    98│                │13.主任委員1人、秘書長1人特別費,合共758千
    0319 雜項設備費         │                    98│                │元。
                            │                      │                │14.設備及投資98千元,係汰購事務機具所需費
                            │                      │                │用。
03 召開委員會議             │                   485│中央選舉委員    │召開委員會議資料印刷等費用計需485千元。
                            │                      │會              │
  0200 業務費               │                   485│                │
    0279 一般事務費         │                   485│                │
04 推動政風工作             │                    58│中央選舉委員    │編印政風工作手冊、法紀宣導資料及購置宣導書
                            │                      │會              │刊、錄影帶及疏處陳情請願事件等所需經費58千
  0200 業務費               │                    58│                │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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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380360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1,09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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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選舉罷免專題研究、編輯選舉罷免叢書、選舉簡報及              1.建立選舉罷免理論,供辦理選務之參考。                
  選舉概況、辦理選舉選監工作人員講習。研修選舉法              2.整理選舉史料,建立歷年選舉之完整資料。              
  規、辦理選監人員講習會。推展「亞洲選舉官署協會              3.提昇工作人員素質,增進選務行政效率。                
  」相關業務。淨化選舉風氣、加強民主法制教育。辦              4.推展「亞洲選舉官署協會」相關業務,展現我國民        
  理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辦理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               主成果,提升國際能見度,拓展國際活動空間。          
  舉先期作業。                                                5.研修選舉法規,使選舉法制更臻健全。                  
                                                              6.辦理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完成。                   
                                                              7.辦理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先期作業,順利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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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計畫及用途科目        │     預 算 金 額      │  承 辦 單 位   │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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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選務策進工作             │                 6,500│中央選舉委員    │1.業務費5,965千元:
                            │                      │會              │(1)選舉罷免叢書、蒐集選舉資料、編印選舉
  0200 業務費               │                 5,965│                │簡報、概況及選務工作人員講習等,計需
    0203 通訊費             │                    85│                │郵電通訊費85千元,稿費、審查費173千元
    0215 資訊服務費         │                 1,600│                │,文具等物品220千元,印刷等一般事務費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73│                │455千元,共計933千元。
    0271 物品               │                   928│                │(2)「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推展業務相關行政
    0279 一般事務費         │                 1,747│                │費、網站製作費957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                   370│                │(3)編印選舉法規彙編、巡迴監察業務資料編
    0293 國外旅費           │                 1,039│                │輯、監察人員業務講習會,計需文具等物
    0295 短程車資           │                    23│                │品235千元,印刷等一般事務費335千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                   535│                │共計570千元。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535│                │(4)資訊管理電腦耗材磁片、滾筒、碳粉、報
                            │                      │                │表紙等物品473千元。
                            │                      │                │(5)電腦軟、硬體維護費1,600千元。
                            │                      │                │(6)選務督導及監察業務督導旅費370千元。
                            │                      │                │(7)派員赴印度參加2007年亞洲選舉官署協會
                            │                      │                │執行委員會議計需1,039千元。
                            │                      │                │(8)市內接洽公務短程車資23千元。
                            │                      │                │2.設備及投資535千元:係購置個人電腦、電腦週
                            │                      │                │邊設備及套裝軟體費用。
02 開票所工作人員訓儲及選舉 │                   140│中央選舉委員    │1.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訓儲講習費116千元。
   宣導計畫                 │                      │會              │2.民主法治及淨化選風之宣導費24千元。
  0200 業務費               │                   140│                │
    0201 教育訓練費         │                   116│                │
    0279 一般事務費         │                    24│                │
03 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        │             1,074,679│中央選舉委員    │1.本次辦理立法委員選舉所需人事費18,520千元
                            │                      │會及所屬        │:按約僱人員每人每月27,725元,臨時工友每
  0100 人事費               │                18,520│                │人每月22,505元,辦理選舉期間中央選委會五
    0104 約聘僱人員待遇     │                 5,462│                │個月、省市選委會四個月、縣市選委會三個月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2,070│                │計。
    0111 獎金               │                 1,295│                │(1)中央選舉委員會約聘僱人員待遇1,109千元
    0131 加班值班費         │                 9,693│                │,技工及工友待遇338千元,獎金438千元
  0200 業務費               │               752,319│                │,加班值班費1,553千元(含約僱人員8人
    0201 教育訓練費         │                40,194│                │,臨時工友3人,五個月所需薪津及工作獎
    0203 通訊費             │                 3,839│                │金,加班值班費以專、兼任職員201人,專
    0215 資訊服務費         │                32,640│                │任技工、工友11人計)。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                 2,744│                │(2)台灣省所屬縣市選舉委員會約聘僱人員待
    0241 兼職費             │                29,180│                │遇3,576千元,技工及工友待遇1,416千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08,504│                │,獎金658千元,加班值班費6,487千元(
    0251 委辦費             │               104,878│                │含約僱人員43人,臨時工友21人,三個月
    0271 物品               │                34,946│                │薪津及工作獎金,加班值班費以專、兼任
    0279 一般事務費         │               182,486│                │職員1,020人,專任技工、工友93人計)。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585│                │(3)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約聘僱人員待遇222千元
       費                   │                      │                │,技工及工友待遇90千元,獎金98千元,
    0291 國內旅費           │                 8,413│                │加班值班費664千元(含約僱人員2人,臨
    0294 運費               │                 2,910│                │時工友1人,四個月所需薪津及工作獎金,
  0300 設備及投資           │                10,240│                │加班值班費以專、兼任職員95人,專任技
    0319 雜項設備費         │                10,240│                │工、工友6人計)。
  0400 獎補助費             │               293,600│                │(4)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約聘僱人員待遇222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293,600│                │,技工及工友待遇90千元,獎金39千元,
                            │                      │                │加班值班費645千元(含約僱人員2人,臨
                            │                      │                │時工友1人,四個月所需薪津及工作獎金,
                            │                      │                │加班值班費以專、兼任職員93人,專任技
                            │                      │                │工、工友5人計)。
                            │                      │                │(5)福建省所屬選舉委員會約聘僱人員待遇333
                            │                      │                │千元,技工及工友待遇136千元,獎金62千
                            │                      │                │元,加班值班費344千元(含約僱人員4人
                            │                      │                │,臨時工友2人,三個月所需薪津及工作獎
                            │                      │                │金計,加班值班費以專、兼任職員60人,
                            │                      │                │專任技工、工友2人計)。
                            │                      │                │2.業務費752,319千元:
                            │                      │                │(1)辦理選舉講習費40,194千元含:
                            │                      │                │<1>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會每投開票所13
                            │                      │                │人,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13,930所
                            │                      │                │計36,218千元。
                            │                      │                │<2>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習會計7,129
                            │                      │                │人,每人次200元(含交通費)計1,426
                            │                      │                │千元。
                            │                      │                │<3>中選會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訓儲講習
                            │                      │                │費2,550千元。
                            │                      │                │(2)選舉期間所需各項郵電等通訊費3,839千元
                            │                      │                │:
                            │                      │                │<1>中央選舉委員會759千元。
                            │                      │                │<2>北市、高市二市、縣(市),每月各40,00
                            │                      │                │0元,計3,080千元。
                            │                      │                │(3)電腦計票作業委外服務費32,640千元。
                            │                      │                │(4)辦理選舉所需各項設備及場地租金2,744千
                            │                      │                │元:
                            │                      │                │<1>中選會1,546千元。
                            │                      │                │<2>台北市選委會684千元。
                            │                      │                │<3>高雄市選委會514千元。
                            │                      │                │(5)辦理選舉兼職人員兼職費29,180千元:中
                            │                      │                │央巡迴監察員、北、高二市、縣(市)監察
                            │                      │                │小組委員兼職費月支數中央為7,500元,北
                            │                      │                │、高二市為6,000元,縣市為4,500元,顧
                            │                      │                │問兼職費月支數中央為4,000元,北、高二
                            │                      │                │市為3,000元,縣市為2,000元,臨兼人員
                            │                      │                │兼職費月支數簡兼6,000元,薦兼5,000元
                            │                      │                │,委兼4,000元,常兼人員兼職費月支數簡
                            │                      │                │兼3,000元,薦兼2,500元,委兼2,000元計
                            │                      │                │。
                            │                      │                │<1>中央選舉委員會兼職費5,946千元。
                            │                      │                │<2>台灣省所屬縣市選舉委員會兼職費18,68
                            │                      │                │3千元。
                            │                      │                │<3>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兼職費2,011千元。
                            │                      │                │<4>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兼職費1,732千元。
                            │                      │                │<5>福建省所屬選舉委員會兼職費808千元。
                            │                      │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8,504千元:
                            │                      │                │<1>講師鐘點費4,380千元(外聘講師921小
                            │                      │                │時,每小時1,600元,內聘講師3,633小
                            │                      │                │時,每小時800元)。
                            │                      │                │<2>投票通知單列印、校對費每人次0.5元,
                            │                      │                │16,586,747人計8,293千元。
                            │                      │                │<3>選舉公報、投票通知單分發費每戶2.5元
                            │                      │                │,7,220,857戶,計18,053千元。
                            │                      │                │<4>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按選舉人口數計,每
                            │                      │                │人次0.8元,16,586,747人,計13,269千
                            │                      │                │元。
                            │                      │                │<5>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津貼主任管理員2,700
                            │                      │                │元、主任監察員2,400元,管理員1,800
                            │                      │                │元計6人、監察員1,700元計1人,(含預
                            │                      │                │備員及警衛各1人),13,930個投開票所
                            │                      │                │,計245,168千元。
                            │                      │                │<6>各村里陳列選舉人名冊供閱覽發給工作
                            │                      │                │費,每村里1,275元,7,811村里計9,960
                            │                      │                │千元。
                            │                      │                │<7>監察小組委員競選活動期間執行監察任
                            │                      │                │務每日工作費1,000元,每人10天,投票
                            │                      │                │當日工作費1,800元,795人計9,381千元
                            │                      │                │。
                            │                      │                │(7)委辦費104,878千元係:
                            │                      │                │<1>委託鄉鎮市區公所經費(係鄉鎮選務作
                            │                      │                │業中心工作人員三個月兼職費及業務費
                            │                      │                │)96,360千元含:
                            │                      │                │#1.委辦229,026元鄉鎮市區166個計38,01
                            │                      │                │8千元。
                            │                      │                │#2.委辦253,134元鄉鎮市區鎮市區95個計
                            │                      │                │24,048千元。
                            │                      │                │#3.委辦265,188元鄉鎮市區34個計9,016
                            │                      │                │千元。
                            │                      │                │#4.委辦289,296元鄉鎮市區21個計6,075
                            │                      │                │千元。
                            │                      │                │#5.委辦313,404元鄉鎮市區10個計3,134
                            │                      │                │千元。
                            │                      │                │#6.委辦325,458元鄉鎮市區10個計3,255
                            │                      │                │千元。
                            │                      │                │#7.委辦349,566元鄉鎮市區11個計3,845
                            │                      │                │千元。
                            │                      │                │#8.委辦373,674元鄉鎮市區7個計2,616千
                            │                      │                │元。
                            │                      │                │#9.委辦385,728元鄉鎮市區3個計1,157千
                            │                      │                │元。
                            │                      │                │#10.委辦409,836元鄉鎮市區2個計820千
                            │                      │                │元。
                            │                      │                │#11.委辦445,998元鄉鎮市區3個計1,338
                            │                      │                │千元。
                            │                      │                │#12.委辦482,160元鄉鎮市區4個計1,929
                            │                      │                │千元。
                            │                      │                │#13.委辦518,322元鄉鎮市區1個計518千
                            │                      │                │元。
                            │                      │                │#14.委辦590,646元鄉鎮市區1個計591千
                            │                      │                │元。
                            │                      │                │<2>戶政事務所經費:每所22,960元,371所
                            │                      │                │計8,518千元。
                            │                      │                │(8)辦理選舉期間所需物品34,946千元係:
                            │                      │                │<1>各種文具紙張,北、高二市、縣(市)每
                            │                      │                │月20,000元,計1,540千元,中選會260
                            │                      │                │千元,合共1,800千元。
                            │                      │                │<2>投開票所所需材料、紙張、文具用品等
                            │                      │                │每種選舉每投開票所1,000元,13,930所
                            │                      │                │,計13,930千元。
                            │                      │                │<3>電腦印製各項選舉資料秏材按選舉人口
                            │                      │                │數每人1元,計16,587千元。
                            │                      │                │<4>各種消耗用品,北、高二市、縣(市)每
                            │                      │                │月6,000元,計462千元,中選會78千元
                            │                      │                │,合共540千元。
                            │                      │                │<5>辦理選舉期間調用車輛油料2,089千元含
                            │                      │                │:
                            │                      │                │#1.中選會284千元。
                            │                      │                │#2.北、高二市、縣(市)公務車輛油料每
                            │                      │                │月1,200公升,超過20個鄉鎮之縣市增
                            │                      │                │加20%,有山地鄉之縣市增加10%,每
                            │                      │                │公升18元,計需100,320公升,計1,80
                            │                      │                │5千元。
                            │                      │                │(9)辦理選舉期間一般事務費182,486千元含:
                            │                      │                │<1>編印選務工作進行程序表、當選人名冊
                            │                      │                │、選務統計表格、選舉實錄、當選證書
                            │                      │                │、印製其他選務資料等印刷費4,232千元
                            │                      │                │。
                            │                      │                │<2>印製選舉票2種,33,173,494份,每份1.
                            │                      │                │2元,計39,808千元。
                            │                      │                │<3>印製選舉公報7,220,857份,每份2張,
                            │                      │                │每張3元,計43,325千元。
                            │                      │                │<4>印製選舉人名冊16,586,747人,每張編
                            │                      │                │寫10人,每份4張,每張0.8元,計5,308
                            │                      │                │千元。
                            │                      │                │<5>印製投票通知單16,586,747張,每張0.5
                            │                      │                │元,計8,294千元。
                            │                      │                │<6>印製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每冊以15
                            │                      │                │元計算,13,930所計2,716千元。
                            │                      │                │<7>印製宣傳資料每戶1份,每份0.5元,7,2
                            │                      │                │20,857份計3,611千元。
                            │                      │                │<8>印製選舉報告書(含選舉業務、監察業
                            │                      │                │務)中選會200千元,北、高二市、縣(
                            │                      │                │市)各80千元,計2,200千元。
                            │                      │                │<9>其他(以上未列事項)印刷費,北、高
                            │                      │                │二市、縣(市)各40,000元,計1,000千元
                            │                      │                │。
                            │                      │                │<10>會議費3,413千元:
                            │                      │                │#1.中選會辦理選務工作人員座談會及檢
                            │                      │                │討會租用場地、佈置會場、資料編印
                            │                      │                │、便餐費,候選人資格審查會議、巡
                            │                      │                │迴監察員會議及協調會報計1,817千元
                            │                      │                │。
                            │                      │                │#2.委員會議會場佈置茶水費北、高二市
                            │                      │                │、縣(市)每月四次,每次600元,計18
                            │                      │                │5千元。
                            │                      │                │#3.鄉鎮市區選務工作人員座談會及檢討
                            │                      │                │會各乙次,茶水費每人次80元,每鄉
                            │                      │                │鎮每次3人,368鄉鎮市區計176千元。
                            │                      │                │#4.北、高二市、23縣市選務工作人員會
                            │                      │                │報每縣市5次,每次80人,每人次80元
                            │                      │                │,計800千元。
                            │                      │                │#5.監察小組會議會場佈置茶水費北、高
                            │                      │                │二市、縣(市)每月四次,每次600元,
                            │                      │                │計185千元。
                            │                      │                │#6.其他(以上未列事項)會議費,北、
                            │                      │                │高二市、縣(市)各10,000元,計250千
                            │                      │                │元。
                            │                      │                │<11>宣導費7,446千元:
                            │                      │                │#1.中選會宣導費6,710千元。
                            │                      │                │#2.辦理選舉北、高二市及各縣市宣傳標
                            │                      │                │語、布條等每鄉鎮市區2,000元,368
                            │                      │                │鄉鎮市區計宣導費736千元。
                            │                      │                │<12>提領選舉票每鄉鎮市區10人,每投開票
                            │                      │                │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2人,368鄉
                            │                      │                │鎮市區,13,930個投開票所,每人次誤
                            │                      │                │餐費80元,計2,523千元。
                            │                      │                │<13>開票作業中心5,331千元:
                            │                      │                │#1.中央選委會2,831千元。
                            │                      │                │#2.開票處理中心北、高二市、縣(市)100
                            │                      │                │,000元,計2,500千元。
                            │                      │                │<14>競選活動期間協調會報北、高二市、縣
                            │                      │                │(市)11次,每次2,000元,計550千元。
                            │                      │                │<15>各項會議講習會資料袋及協助選務人員
                            │                      │                │感謝狀、各項事務性雜支等:中選會2,
                            │                      │                │668千元、北、高二市、縣(市)各100,0
                            │                      │                │00元,計2,500千元,合共5,168千元。
                            │                      │                │<16>政黨使用電視競選經費每小時1,500千
                            │                      │                │元,5小時計7,500千元,立法委員選舉
                            │                      │                │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之電視時段費、錄
                            │                      │                │製等計4,089千元,合共11,589千元。
                            │                      │                │<17>因應本次選舉各級選委員會選舉訴訟費
                            │                      │                │100千元。
                            │                      │                │<18>投開票所經費:每所2,500元,13,930
                            │                      │                │所計34,825千元。
                            │                      │                │<19>北、高二市租用及搭建臨時投開票費用
                            │                      │                │計547千元。
                            │                      │                │<20>記者招待會茶點餐費北、高二市、縣(
                            │                      │                │市)各2次,每次10,000元,計500千元
                            │                      │                │。
                            │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85千元:
                            │                      │                │<1>選舉期間所需電視競選使用錄放影機、
                            │                      │                │電視機及各項設施配件養護費計192千元
                            │                      │                │。
                            │                      │                │<2>投票匭、圍屏修繕及養護按數量25%編
                            │                      │                │列,每個200元,計1,393千元。
                            │                      │                │(11)辦理選舉所需國內旅費8,413千元,運費2
                            │                      │                │,910千元,係:
                            │                      │                │<1>中央選委會旅費947千元,運費220千元
                            │                      │                │。
                            │                      │                │<2>台灣省所屬選委會旅費5,917千元,運費
                            │                      │                │2,125千元。
                            │                      │                │<3>台北市選委會旅費526千元,運費60千元
                            │                      │                │。
                            │                      │                │<4>高雄市選委會旅費437千元,運費55千元
                            │                      │                │。
                            │                      │                │<5>福建省所屬選委會旅費586千元,運費45
                            │                      │                │0千元。
                            │                      │                │3.設備及投資10,240千元:
                            │                      │                │(1)中選會因應各級選舉委員會補充相關選務
                            │                      │                │設備4,950千元。
                            │                      │                │(2)補助或新增選務設備、照明設備、安全設
                            │                      │                │備等,按投票所13,930個,計需5,290千元
                            │                      │                │(每縣市投票所200個以下編列10萬元,超
                            │                      │                │過200個者每增加100個增列3萬元,餘數未
                            │                      │                │達100個而超過50個以100個計算)。
                            │                      │                │4.補助及捐助293,600千元:
                            │                      │                │(1)補助候選人競選經費,每票補助30元,計
                            │                      │                │酌編293,125千元。
                            │                      │                │(2)因應選舉期間,執行選舉監察業務人員,
                            │                      │                │因依據法令執行職務致有意外發生時給予
                            │                      │                │適當之慰問金計475千元。
04 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先 │                12,340│中央選舉委員    │本年辦理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先期作業所需
   期作業                   │                      │會及所屬        │業務費12,340千元:
  0200 業務費               │                12,340│                │1.辦理選務工作人員訓練費用計1,500千元。
    0201 教育訓練費         │                 1,500│                │2.辦理選舉先期作業期間所需郵電費,中選會16
    0203 通訊費             │                 1,160│                │0千元,北、高二市、縣(市)選委會按一個月4
    0271 物品               │                 1,380│                │0,000元,計需1,000千元,共需1,160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                 7,497│                │3.辦理選舉先期作業期間所需文具紙張、消耗品
    0291 國內旅費           │                   803│                │及油料費,中選會190千元,北、高二市、縣(
                            │                      │                │市)選委會按一個月47,600元,計需1,190千元
                            │                      │                │,共需1,380千元。
                            │                      │                │4.一般事務費7,497千元:
                            │                      │                │(1)海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
                            │                      │                │舉權宣導作業費1,359千元。
                            │                      │                │(2)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電腦登錄及審查費1
                            │                      │                │,038千元。
                            │                      │                │(3)印刷雜支等事務性選務經費1,150千元(中
                            │                      │                │選會950千元、台北市選委會100千元、高
                            │                      │                │雄市選委會100千元)。
                            │                      │                │(4)辦理選務工作人員座談、講習會會議費1,4
                            │                      │                │50千元(中選會1,050千元、台北市選委會2
                            │                      │                │00千元、高雄市選委會200千元)。
                            │                      │                │(5)宣導費2,100千元:製作宣導短片,新聞稿
                            │                      │                │、新聞資料、圖片之發布及影印紙張,記
                            │                      │                │者會、各傳播媒體負責人溝通會議及邀集
                            │                      │                │各選委會宣導工作負責人舉行宣導會議、
                            │                      │                │新聞資料蒐集、宣導聯繫等。
                            │                      │                │(6)候選人消極資格查證費用400千元。
                            │                      │                │5.選務工作旅運費803千元(中選會146千元、北
                            │                      │                │、高二市、縣(市)選委會657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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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380360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34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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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本會所屬省(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共計27個單位,              建立統一觀念及作法,使現行法令深入群眾,增進公        
  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召開選舉業務會議,協調會議,              職人員選舉之績效,使選舉、罷免、監察業務得順利        
  選務問題專案研究會議,辦理選務研究發展工作,充              推展。                                                
  實選舉資料,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制度,健全監                                                                    
  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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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計畫及用途科目        │     預 算 金 額      │  承 辦 單 位   │          說               明         
──────────────┼───────────┼────────┼──────────────────────
01 人員維持費               │               319,190│所屬各選舉委    │1.人事費284,732千元,係專任職員237人、技工
                            │                      │員會            │17人、駕駛24人、工友47人計,年需薪俸、專
  0100 人事費               │               284,732│                │業加給、主管加給、東台加給、離島加給,考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66,982│                │績及年終工作獎金,休假補助,實施退撫新制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29,446│                │政府應負擔退休離職儲金,政府負擔公保、勞
    0111 獎金               │                49,171│                │保及健保保費。
    0121 其他給與           │                 8,779│                │2.業務費33,552千元,係兼職費以兼職人員747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14,266│                │人計,委員、監察小組委員430人,(其中省、
    0151 保險               │                16,088│                │市選委會委員、監察小組委員74人,每人每月
  0200 業務費               │                33,552│                │6,000元,所屬23縣市選委會委員、監察小組
    0241 兼職費             │                33,552│                │委員356人,每人每月4,500元),兼職人員簡
  0400 獎補助費             │                   906│                │兼136人,每人每月3,000元,薦兼181人,每
    0475 獎勵及慰問         │                   906│                │人每月2,500元。
                            │                      │                │3.慰問金90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                │,以退休退職人員151人,每人每節2,000元計
                            │                      │                │。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                21,304│所屬各選舉委    │1.業務費21,304千元:
                            │                      │員會            │(1)教育訓練費15千元。
  0200 業務費               │                21,304│                │(2)各選舉委員會辦公廳舍水電管理費用9,085
    0201 教育訓練費         │                    15│                │千元。
    0202 水電費             │                 9,085│                │(3)各選委會業務聯繫所需郵資、數據專線費
    0203 通訊費             │                 1,843│                │、電話等經費,計1,843千元。
    0221 稅捐及規費         │                   600│                │(4)各選委會車輛牌照、燃料使用費(公務汽
    0231 保險費             │                   157│                │車32輛、機車41輛)600千元。
    0271 物品               │                 2,280│                │(5)公務車輛保險費157千元。
    0279 一般事務費         │                 3,930│                │(6)物品2,280千元: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58│                │<1>各選委會公務汽車32輛,機車41輛油料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1,269│                │費,計1,436千元。
         費                 │                      │                │<2>各選舉委員會公務用文具紙張等消耗品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61│                │、非消耗品844千元。
       費                   │                      │                │(7)一般事務費3,930千元係25個所屬選舉委員
    0291 國內旅費           │                 1,606│                │會辦公廳舍清潔費用、召開委員會議、監
    0294 運費               │                    34│                │察小組委員會議、專案研究小組會議、座
    0295 短程車資           │                    66│                │談會、選舉業務推行及檢討等經常性所需
                            │                      │                │資料印刷、會議會場佈置及雜費等事務費
                            │                      │                │。
                            │                      │                │(8)房屋建築修繕費258千元係所屬選舉委員會
                            │                      │                │辦公廳舍修繕費用。
                            │                      │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269千元:
                            │                      │                │<1>所屬選舉委員會公務汽車32輛、機車41
                            │                      │                │輛養護費,計1,016千元。
                            │                      │                │<2>辦公器具養護費,計253千元。
                            │                      │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61千元。
                            │                      │                │(11)委員、監察小組委員、選委會專兼任人員
                            │                      │                │參與中央、省召開之各項會議旅費,國內
                            │                      │                │各地區出差旅費計1,606千元。
                            │                      │                │(12)公務搬運費34千元。
                            │                      │                │(13)短程洽公車資66千元。
03 選舉監察人員慰問金       │                    52│中央選舉委員    │為因應選舉期間執行選舉監察業務人員,因依據
                            │                      │會              │法令執行職務致有意外傷害發生時給予適當之慰
  0400 獎補助費             │                    52│                │問金計52千元。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                    52│                │
──────────────┴───────────┴────────┴──────────────────────
─────────┬───────────────────────────┬────┬───────────────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3803601300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預算金額│                       438,442
─────────┴───────────────────────────┴────┴───────────────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依法律規定補助各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金。                        加速民主化,建立政黨政治體制。                        
──────────────┬───────────┬────────┬──────────────────────
  分支計畫及用途科目        │     預 算 金 額      │  承 辦 單 位   │          說               明         
──────────────┼───────────┼────────┼──────────────────────
01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         │               438,442│中央選舉委員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五條之五規定編列
                            │                      │會              │政黨競選經費補助,按第6屆立法委員選舉各政
  0400 獎補助費             │               438,442│                │黨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者計算,得票數共8,76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438,442│                │8,835票,每票補助50元,計編列438,442千元。
──────────────┴───────────┴────────┴──────────────────────
─────────┬───────────────────────────┬────┬───────────────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3803609002    營建工程                                │預算金額│                         3,247
─────────┴───────────────────────────┴────┴───────────────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統一規劃27個省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擁有自用辦公廳              提高選務人員士氣,增進選務行政效率,強化選舉物        
  舍,由於各省市、縣市實際情況不一,乃因地制宜,              品管理,提昇選舉服務水準,樹立選舉超然獨立形象        
  分無償撥用公有土地及廳舍、合建廳舍、興建廳舍、              。                                                    
  價購廳舍方式依序檢討規劃辦理,以達辦公廳舍自有                                                                    
  化,使用空間合理化,以符經濟原則。                                                                                
──────────────┬───────────┬────────┬──────────────────────
  分支計畫及用途科目        │     預 算 金 額      │  承 辦 單 位   │          說               明         
──────────────┼───────────┼────────┼──────────────────────
01 所屬選委會辦公廳舍籌設第 │                 3,247│臺中市選舉委    │1.依據立法院對八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注意
   二期計畫                 │                      │員會            │辦理事項辦理。
  0300 設備及投資           │                 3,247│                │2.本計畫係延續行政院83.2.21台(83)內06364號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3,247│                │函核准之「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屬各級選舉委員
                            │                      │                │會辦公廳舍籌設六年計畫」,為解決省市、縣
                            │                      │                │市選舉委員會辦公廳舍長期借用滋生諸種問題
                            │                      │                │,統一規劃二十七個省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擁
                            │                      │                │有自有辦公廳舍,由於省市、縣市實際情況不
                            │                      │                │一,乃因地制宜,分無償撥用公有土地及廳舍
                            │                      │                │、合建廳舍、興建廳舍等方式依序檢討規劃辦
                            │                      │                │理,以達辦公廳舍自有化,使用空間合理化,
                            │                      │                │以符合經濟原則。
                            │                      │                │3.本計畫執行期間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如下:90
                            │                      │                │年度84,453千元、91年度12,811千元、92年度
                            │                      │                │27,193千元、93年度45,433千元、94年度28,6
                            │                      │                │84千元、95年度1,368千元,合共199,942千元
                            │                      │                │。
                            │                      │                │4.本年度編列台中市選舉委員會辦公室整修費,
                            │                      │                │係依據行政院90年7月10日以台九十內字第039
                            │                      │                │658號函無償撥用行政院新聞局中部辦公大樓
                            │                      │                │部分樓層作為台中市選舉委員會辦公廳舍之用
                            │                      │                │,編列辦公室整修費3,247千元(425平方公尺
                            │                      │                │×7,640元)。
──────────────┴───────────┴────────┴──────────────────────
─────────┬───────────────────────────┬────┬───────────────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3803609019    其他設備                                │預算金額│                         2,053
─────────┴───────────────────────────┴────┴───────────────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統一規劃二十七個省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擁有自用              1.提高選務人員士氣,增進選務行政效率,強化選舉        
  辦公廳舍,由於各省市、縣市實際情況不一,乃因              物品管理,提昇選舉服務水準,樹立選舉超然獨立        
  地制宜,分無償撥用公有土地及廳舍、合建廳舍、              形象。                                              
  興建廳舍、價購廳舍方式依序檢討規劃辦理,以達              2.配合業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益。                        
  辦公廳舍自有化,使用空間合理化,以符經濟原則                                                                    
  。                                                                                                              
  2.購置中外參考圖書及各項辦公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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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計畫及用途科目        │     預 算 金 額      │  承 辦 單 位   │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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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所屬選委會辦公廳舍籌設第 │                 1,753│臺中市選舉委    │1.依據立法院對八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注意
   二期計畫                 │                      │員會            │辦理事項辦理。
  0300 設備及投資           │                 1,753│                │2.本計畫係延續行政院83.2.21台(83)內06364號
    0319 雜項設備費         │                 1,753│                │函核准之「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屬各級選舉委員
                            │                      │                │會辦公廳舍籌設六年計畫」。為解決省市、縣
                            │                      │                │市選舉委員會辦公廳舍長期借用滋生諸種問題
                            │                      │                │,統一規劃二十七個省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擁
                            │                      │                │有自有辦公廳舍,由於省市、縣市實際情況不
                            │                      │                │一,乃因地制宜,分無償撥用公有土地及廳舍
                            │                      │                │、合建廳舍、興建廳舍等方式依序檢討規劃辦
                            │                      │                │理,以達辦公廳舍自有化,使用空間合理化,
                            │                      │                │以符合經濟原則。
                            │                      │                │3.本計畫執行期間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如下:90
                            │                      │                │年度39,593千元、92年度7,150千元、93年度8
                            │                      │                │,080千元、94年度16,545千元,合共71,368千
                            │                      │                │元。
                            │                      │                │4.本年度編列台中市選舉委員會設備費1,753千
                            │                      │                │元。
02 購置圖書及設備           │                   300│中央選舉委員    │購置中外參考圖書及辦公用設備經費300千元。
                            │                      │會              │
  0300 設備及投資           │                   300│                │
    0319 雜項設備費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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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3803609800    第一預備金                              │預算金額│                           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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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遇有              促進行政效能,因應預算不足。                          
  經費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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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計畫及用途科目        │     預 算 金 額      │  承 辦 單 位   │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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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第一預備金               │                   882│中央選舉委員    │按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在執行歲出預算時,
                            │                      │會              │遇有經費不足,專案申請動支。
  0900 預備金               │                   882│                │
    0901 第一預備金         │                   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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