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選舉委員會 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 九十七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3803601000 選舉業務 │預算金額│ 28,605 ─────────┴───────────────────────────┴────┴───────────────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辦理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 如期辦理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奠定民主憲政基 礎。 ──────────────┬───────────┬────────┬────────────────────── 分支計畫及用途科目 │ 預 算 金 額 │ 承 辦 單 位 │ 說 明 ──────────────┼───────────┼────────┼────────────────────── 03 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 │ 28,605│第一組 │按選舉期間3個月計算 0100 人事費 │ 379│ │1.加班值班費: 0131 加班值班費 │ 379│ │ (1)逾時加班費按職員每人每月1,900元,工友 0200 業務費 │ 28,036│ │ 每人每月800元計算,職員49人,工友4人 0201 教育訓練費 │ 1,118│ │ ,3個月合計288,900元。 0203 通訊費 │ 120│ │ (2)選舉票印製、提領、保管等負責人及督導 0241 兼職費 │ 876│ │ 人員加班費,按每縣市10,000元,每鄉鎮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 249│ │ 區4,000元,20鄉鎮市計90,000元。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3,980│ │2.教育訓練費: 0251 委辦費 │ 5,401│ │ (1)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會按投票所每所10 0271 物品 │ 1,289│ │ 人計算,每人次200元(包括交通費)533所 0279 一般事務費 │ 4,557│ │ ,計1,066,000元。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53│ │ (2)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習會按每鄉鎮 費 │ │ │ 市以13人計,20個鄉鎮市共有工作人員260 0291 國內旅費 │ 293│ │ 人,每人次200元(包括交通費),計52,000 0294 運費 │ 100│ │ 元。 0300 設備及投資 │ 190│ │3.郵資、電話、數據通訊或網路通訊等業務聯繫 0319 雜項設備費 │ 190│ │ 費,每月40,000元,3個月計120,000元。 │ │ │4.兼職費: │ │ │ (1)顧問兼職費每月2,000元,顧問數1人,3個 │ │ │ 月計6,000元。 │ │ │ (2)巡迴監察小組委員兼職費每人每月4,500元 │ │ │ ,監委數30人,3個月計405,000元。 │ │ │ (3)臨兼人員兼職費,簡任兼職每人每月6,000 │ │ │ 元,薦任兼職每人每月5,000元,委任兼職 │ │ │ 每人每月4,000元,簡兼數6人,薦兼數13 │ │ │ 人,委兼數6人,3個月計375,000元。 │ │ │ (4)常兼人員兼職費,簡任兼職每人每月3,000 │ │ │ 元,薦任兼職每人每月2,500元,委兼職每 │ │ │ 人每月2,000元,簡兼數5人,薦兼數6人, │ │ │ 委兼數0人,3個月計90,000元。 │ │ │5.臨時人員酬金: │ │ │ (1)臨時人員3人,每人每月27,725元,3個月 │ │ │ 計需249,525元。 │ │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 │ (1)講師鐘點費每小時外聘1,600元,內聘800 │ │ │ 元,外聘0小時,內聘290小時,計232,000 │ │ │ 元。 │ │ │ (2)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分發每戶2.5元,21 │ │ │ 8,686戶,計546,715元。 │ │ │ (3)投票通知單電腦列印核校費每人次0.5元, │ │ │ 571,056人,計285,528元。 │ │ │ (4)選舉人名冊編造費每人次0.8元,571,056 │ │ │ 人,計456,845元。 │ │ │ (5)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按主任管理員2,7 │ │ │ 00元、主任監察員2,400元,管理員1,800 │ │ │ 元,監察員1,700元,每投開票所以11人計 │ │ │ 算(含預備員及警衛1人),主任管理員533 │ │ │ 人、主任監察員533人,管理員3,731人, │ │ │ 監察員1,066人,計11,246,300元。 │ │ │ (6)各村里陳列選舉人名冊供閱覽發給工作費 │ │ │ ,每鄉鎮市5,000元,20個鄉鎮市,計100, │ │ │ 000元。 │ │ │ (7)監察小組委員競選活動期間執行監察任務 │ │ │ 每人每日工作費1,000元,35人,每人30天 │ │ │ 計1,050,000元。投票當日每人1,800元,3 │ │ │ 5人,計63,000元。合計1,113,000元。 │ │ │7.委辦費: │ │ │ (1)委託鄉鎮市公所辦理選務工作(係鄉鎮市選 │ │ │ 務作業中心工作人員兼職費及業務費)計4, │ │ │ 942,140元 │ │ │ <1>補助229,026元之鄉鎮市7個計1,603,182 │ │ │ 元。 │ │ │ <2>補助253,134元之鄉鎮市11個計2,784,47 │ │ │ 4元。 │ │ │ <3>補助265,188元之鄉鎮市1個計265,188元 │ │ │ 。 │ │ │ <4>補助289,296元之鄉鎮市1個計289,296元 │ │ │ 。 │ │ │ (2)委託戶政事務所辦理選務工作所需加班費 │ │ │ 等,每戶政事務所22,960元,戶政事務所2 │ │ │ 0所,計459,200元。 │ │ │8.物品: │ │ │ (1)文具紙張:按每月20,000元,3個月合計60 │ │ │ ,000元。 │ │ │ (2)消耗用品: │ │ │ <1>投開票所應用物品,如標幟、標示、配 │ │ │ 章、封條、票袋、報告表、統計表、用 │ │ │ 紙、紀錄表、文具用品等,每投開票所 │ │ │ 以1,000元,投開票所533所,計533,000 │ │ │ 元。 │ │ │ <2>電腦印製各項耗材,按選舉人數每人1元 │ │ │ ,選舉人數571,056人,計571,056元。 │ │ │ <3>其他物品,按每月6,000元計,3個月18, │ │ │ 000元。 │ │ │ (3)油料:公務汽車油料每月1,200公升,每公 │ │ │ 升29.8元,3個月計3,600公升,合計107,2 │ │ │ 80元。 │ │ │9.一般事務費: │ │ │ (1)印刷費: │ │ │ <1>選票印製,選舉人571,056人,每份1.2 │ │ │ 元計算,計685,267元。 │ │ │ <2>選舉公報印製,每張3元,每戶2張,218 │ │ │ ,686戶,計1,312,116元。 │ │ │ <3>選舉人名冊印製,每張4份,電腦編製每 │ │ │ 份0.8元,〈每張以10人計算,571,056 │ │ │ 人〉,計182,738元。 │ │ │ <4>投票通知單印製,電腦編製按投票人口5 │ │ │ 71,056人,每張0.5元,計285,528元。 │ │ │ <5>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印製,每投票所1 │ │ │ 0冊,每冊以15元計算,533所,計5,330 │ │ │ 冊,合計79,950元。 │ │ │ <6>宣傳資料印製,如標語、傳單、里民大 │ │ │ 會宣傳資料等,了每戶1份,每份0.5元 │ │ │ 計算,218,686份,計109,343元。 │ │ │ <7>選舉報告書印製〈含選舉業務、監察業 │ │ │ 務〉每縣市200本,每本400元,計80,00 │ │ │ 0元。 │ │ │ <8>編印其他選務資料,按40,000元編列。 │ │ │ (2)會議費: │ │ │ <1>委員會議會場佈置茶水費,每月4次,3 │ │ │ 個月計12次,每次600元,計7,200元。 │ │ │ <2>鄉鎮市選務工作人員座談會及檢討會各 │ │ │ 一次,餐點費每鄉鎮市每次3人,鄉鎮市 │ │ │ 合計60人,2次,每人次80元,共計9,60 │ │ │ 0元。 │ │ │ <3>縣市選務工作人員會報,按餐點費5次, │ │ │ 每次80人,計400人,每次80元,計32,0 │ │ │ 00元。 │ │ │ <4>監察小組會議會場佈置茶點費按每月4次 │ │ │ ,3個月計12次,每次600元,計7,200元 │ │ │ 。 │ │ │ <5>各項會議講習會雜支編列10,000元。 │ │ │ (3)其他: │ │ │ <1>宣導費:宣導標語、布條、標語牌等, │ │ │ 每鄉鎮市按2,000元,20鄉鎮市計40,000 │ │ │ 元。 │ │ │ <2>提領選票誤餐費:每鄉鎮市10人,20鄉 │ │ │ 鎮市,鄉鎮市計200人次;投開票所主任 │ │ │ 管理員533人、主任監察員533人,投開 │ │ │ 票所計1,066人次,共計1,266人次,每 │ │ │ 人次80元,計101,280元。 │ │ │ <3>開票處理中心:按100,000元編列。 │ │ │ <4>記者招待會茶點餐費:按2次,每次10,0 │ │ │ 00元,計20,000元。 │ │ │ <5>競選活動期間協調會報:按11次,每次2 │ │ │ ,000元,計22,000元。 │ │ │ <6>各項事務費雜支:按100,000元編列。 │ │ │ <7>投開票所經費:包括文具、電話、茶水 │ │ │ 、餐費、佈置及護送選票計程車費等, │ │ │ 每投開票所補助2,500元,投開票所533 │ │ │ 所,計1,332,500元。。 │ │ │10.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投票櫃、遮屏等修 │ │ │ 繕及養護費,每投開票所100元,投開票所53 │ │ │ 3所,計53,300元。 │ │ │11.國內旅費: │ │ │ (1)行政業務人員旅費,按236天,每人次500 │ │ │ 元,計118,000元。 │ │ │ (2)監察小組委員旅費,按35人,每人10天,3 │ │ │ 50天,計175,000元。 │ │ │12.運費:按每鄉鎮市5,000元,20鄉鎮市,計10 │ │ │ 0,000元。 │ │ │13.雜項設備費:補充或新增投票櫃、遮屏、照 │ │ │ 明設備、安全設備及選務設備等,計190,000 │ │ │ 元。 ──────────────┴───────────┴────────┴────────────────────── ─────────┬───────────────────────────┬────┬───────────────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3803601100 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 │預算金額│ 13,122 ─────────┴───────────────────────────┴────┴───────────────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宣傳議事、文書、財務、歲計會計、人事管理及推動 對選舉有關業務及委員會各項會議召開隨時配合支援 政風,機密防護、安全防護等各項一般行政工作。 ,圓滿達成任務。 ──────────────┬───────────┬────────┬────────────────────── 分支計畫及用途科目 │ 預 算 金 額 │ 承 辦 單 位 │ 說 明 ──────────────┼───────────┼────────┼────────────────────── 01 人員維持費 │ 12,279│人事室 │1.現職人員待遇,依現職人員待遇支給要點等標 0100 人事費 │ 11,097│ │ 準核實計列。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6,805│ │2.現職技工、工友,依現行全國公教員工待遇支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 1,110│ │ 給要點規定標準實計列。 0111 獎金 │ 1,607│ │3.法定編制人員及技工、工友等現職人員依相關 0121 其他給與 │ 358│ │ 法令支領之各項獎金,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 579│ │ 獎金等屬之。 0151 保險 │ 638│ │4.法編人員及技工、工友等現職人員依相關法令 0200 業務費 │ 1,140│ │ 支領各項費用,如現職人員休假補助等補貼屬 0241 兼職費 │ 1,140│ │ 之。 0400 獎補助費 │ 42│ │5.現職人員依法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勞工退 0475 獎勵及慰問 │ 42│ │ 休準備金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等。 │ │ │6.政府應負擔之員工公保、健保及勞保等保險費 │ │ │ 。 │ │ │7.兼職費: │ │ │ (1)巡迴監察委員15人,每人每月酬金4,500元 │ │ │ ,月計67,500元,12個月計810,000元。 │ │ │ (2)常任兼職人員簡任5人,每人每月3,000元 │ │ │ ,荐任5人,每人每月2,500元,月計30,00 │ │ │ 0元,12個月計330,000元。 │ │ │8.退休人員每人三節慰問金。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 843│行政室 │1.凡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工作計畫所需使用 0200 業務費 │ 843│ │ 水、電、煤氣及其他每項電機、動力維護等費 0202 水電費 │ 343│ │ 用。 0203 通訊費 │ 67│ │2.經常一般公務所需郵資、電話、電報、數據通 0215 資訊服務費 │ 36│ │ 訊或網路通訊等業務聯繫費用。 0221 稅捐及規費 │ 20│ │3.凡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使用資訊 0231 保險費 │ 6│ │ 操作、維修等服務費用或屬營業租賃性質之資 0271 物品 │ 96│ │ 訊設備租金。 0279 一般事務費 │ 156│ │4.公務車輛及機車所需所繳納之稅捐、規費等。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1│ │5.公務車輛及機車所需投保保險費。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 │ 36│ │6.物品: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所需使用年限未及 費 │ │ │ 二年或金額一萬元之消耗或非消耗品購買費用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 12│ │ 。 費 │ │ │7.凡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工作所需專項費用 0291 國內旅費 │ 60│ │ 如押金、印刷、獎牌製作、廣告、交際、禮品 │ │ │ 、餐會、環境佈置、清潔、保全、雜支及辦理 │ │ │ 員工自強、文藝、康樂、慶生活動屬之。 │ │ │8.凡辦公房屋所需之保養、維修費用屬之。 │ │ │9.凡公用車輛及辦公用機具所需之保養、維修費 │ │ │ 用屬之。 │ │ │10.凡辦理經常性一般公務或特定業務應用之儀 │ │ │ 器、設備所需的保養、維修費用屬之。 │ │ │11.辦理公職人員選舉、選舉業務、監察職務執 │ │ │ 行及一般行政業務檢討會等旅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