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人注意事項
103年11月29日地方公職人員首次合併辦理選舉,也是桃園縣改制後第一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爭異常激烈,在此市選委會再次呼籲選舉人冷靜客觀踴躍前往投票,選賢與能為民服務。
選舉投票日自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請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私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各投開票所投票。市選委會提醒選舉人請使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勿用「私章蓋選票」或「按指印」,以免造成無效票;同時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開票所,以免觸法。
投票通知單由戶政機關依據確定之選舉人名冊填造。考量民眾可能因工作等因素而未居住在戶籍地址,或未接到投票通知單,可逕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洽詢,也可上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線上查詢自己的投票所地址。
投票日當天下午4時後,從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http://clarify.cec.gov.tw)連結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計票統計查詢網站,即可查詢全部候選人的即時得票情形及最後當選結果。
資料提供: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黃組長妙兒 電話:337-4628轉11
劉秀珠 電話:337-4628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