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選舉委員會第236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97年2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
貳、地點:桃園縣選舉委員會第一會議室
参、主席:黃主任委員敏恭 記錄:林碧湘
肆、出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伍、主席致詞
與會委員及同仁大家好!簡單報告以下事項:
(一)感謝選務團隊的合作,讓上一次立委選舉工作順利辦理完竣。
(二)在此新春期間,向大家拜個晚年,並祝福各位夥伴新年心想事成,同仁辦理選務工作能更加順遂。
(三)距大選日期僅剩20幾天,同仁擔任選務工作,是不能有任何鬆懈之處,期盼本次總統選舉能更臻圓滿完成,再度感謝大家的努力。
陸、業務報告
一、宣讀確定第235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
決議:准予備查。
二、監察小組楊委員碧城報告
(一)首先祝福與會同仁鼠年行大運。
(二)有關本次
(三)選監小組26人已聘
三、黃總幹事意驊報告
(一)在
(二)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業於
(三)有關公民投票第五「加入聯合國」與第六「重返聯合國」、二案,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
(四)居住國外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民眾計186人。
(五)因應辦理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幾次選舉都有民眾因撕毀選票、攜出選票等違規情事,本會特別增印宣導文宣,提醒選民應有的基本認知及反賄選宣導等,發放到家戶,以避免類似違規案件再度發生。
(六)本次總統副總統選票印製工作預計在
(七)本會張建忠委員因個人因素,已於
柒、各組室工作報告
一、第一組工作報告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於
(二)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本會與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辦理選舉期間訂自
(三)依中央選舉委員會96.11.15中選一字第096310025號公告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以連署方式申請為被連署人者有3組(王崇任、趙連出,蕭陽義、張振德,林金英、宋楚瑜),連署時間自
(四)另依96.12.28中選一字第0963100348號補充公告,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得推薦候選人之政黨為民主進步黨、中國國民黨、親民黨,登記日期至97.01.30截止。
(五)
(六)為期本縣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嫻熟選舉法令及投開票實務,本會於本(97)年2月20日至
二、第二組工作報告
(一)本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依規定自
(二)本會已於本(97)年
(三)本次選舉編造選舉人(投票權人)名冊基準日為本(97)年
(四)本會預定於本(97)年
三、第三組工作報告
(一)為因應
(二)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報原設計1份2張,1張為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報,1張為公民投票案選舉公報,惟本縣投開票所數量較多(992所),版面擁擠,需縮小字體以為因應,為免影響閱讀品質,業依政府採購法以限制性招標方式增印為1份3張。
四、第四組工作報告
(一)本縣平鎮市平興里第5屆里長暨蘆竹鄉坑子村第18屆村長及復興鄉三民第18屆村長補選(投票日
(二)
(三)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期間,除本會原5位常任監察小組委員外,另經中選會核准增聘26位監察小組委員,其任期自
(四)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中央選舉委會已於
(五)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本縣投開票所監察員配置數為,主任監察員992人、監察員1984人,預備監察員182人共計3158人。其中政黨推薦監察員人數
:中國國民黨992人、民主進步黨980人。本會已於
(六)
1.第12總統副總統選舉,監察小組委員分區執行監察職務工作分配案。
2.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本會監察小組委員依業務單位排定期程輪值執行選舉票及公投票之監印工作。
3.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日,本小組委員依警察分局分區配置執行職務。
4.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本會遴選之各投開票所主任監察員暨監察員及各政黨推薦監察員之資格,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5條暨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第3條、第4條第6項之規定,提經本會監察小組委員審查通過,轉各選務作業中心及政黨,通知參加講習後聘派之。
捌、討論提案
一、本縣平鎮市平興里第5屆里長、蘆竹鄉坑子村第18屆村長、復興鄉三民村第18屆村長補選候選人名單、各得票數及當選人名單,提請委員會議追認。
說明:
(一)本次補選選務工作進行程序表、選務工作要點、候選人登記須知及選舉公報編印要點等重要事項,前經本會第234、235次委員會議分別通過在案。
(二)本次補選之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注意事項、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要點、選舉公報編印要點及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實施要點,均比照95年村里長選舉委員會通過內容辦理,其投開票所亦參照以往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標準設置,本次平興里共設置2個投開票所、坑子村設置1個投開票所、三民村設置1個投開票所,並於
(三)本次補選平鎮市平興里第5屆里長候選人林於剛、宋鄧桂香,蘆竹鄉坑子村第18屆村長候選人陳長江、李乾增及復興鄉三民村第18屆村長候選人姚俊維、黃玉純等6人,其積極資格與消極資格經查證結果,均符合規定,『准予登記』。並於
(四)經開票統計結果,平鎮市平興里第5屆里長候選人得票數1號林於剛267票、2號宋鄧桂香702票,蘆竹鄉坑子村第18屆村長候選人得票數1號陳長江611票、2號李乾增490票及復興鄉三民村第18屆村長候選人得票數1號姚俊維325票、2號黃玉純524票,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7條第1項規定,以得票數比較多之宋鄧桂香、陳長江、黃玉純為當選。
(五)當選人名單於
決議:追認通過。
二、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設置地點,提請委員會議追認。
說明:
(一)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1項、公民投票法第25條辦理。
(二)全縣投開票所共設置992投票所。
(三)投開票所地點均經本會及警察機關勘查在案。
決議:追認通過。
三、為辦理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擬定97年桃園縣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說明: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決議:照案通過。
四、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計畫,提請委員會議追認。
說明:
(一)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6條規定辦理。
(二)時間及地點:
1、本會:政黨及候選人推薦之監察員。
時間:
地點:桃園縣政府地下室2樓大禮堂。
2、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時間:
地點:各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自行選擇適當地點。
3、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各投開票所警衛人員。
時間:
地點:自行選擇適當地點辦理。
決議:追認通過。
五、擬訂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舉投票日(
說明:
(一)依往例各項選舉,本會均由各委員分至鄉、鎮、市督導選務工作,為使本次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選舉工作順利,擬請本會各委員擔任督導委員。
(二)建議名單如附件。
決議:照案通過。
玖、臨時動議:(無)
拾、主席結論:(略)
拾壹、散會:上午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