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縣選委會呼籲1/14踴躍投票每人三張選票0105-1
桃園縣選舉委員會今(5)日呼籲選民1月14日投票日(星期六)踴躍參加本次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並請注意投票相關規定;除僑居國外返國者參加總統、副總統選舉者外,本次選舉共計有總統副總統、區域(或原住民)立法委員及政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等三種選舉票。
選委會指出投票時間從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請選舉人攜帶國民身分證、私章及投票通知單,並使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蓋選舉票,如選舉票『蓋私章』或『蓋指印』,則為無效票。另提醒民眾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否則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1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93條之1第1項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