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區劃分已完成前階段作業
第10屆立法委員臺南市選舉區應選名額,經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由5席調整為6席,臺南市選舉委員會(下稱南市選委會)並於107年3月6日召開公聽會,報告初步劃分建議案,聽取各界意見後,業將修正後之建議案及公聽會各界意見如實送中選會審議參考。
中選會將辦理後續審議
南市選委會表示,中選會為辦理立法委員選舉區檢討變更之主管機關,本次選舉區劃分建議案,應於107年3月底前函報中選會,中選會並將舉辦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於107年5月底前將立法委員選舉區變更案送請立法院同意。
劃分建議案強調公平性、整體性、安定性
南市選委會說明,第9屆立法委員臺南市5席立法委員平均人口數為37萬多人,第10屆立法委員增加1席後之平均人口數為31萬多人,故各選舉區所轄之行政區都難免變動;南市選委會辦理選舉區劃分作業審酌各選舉區人口數之公平原則,並考量原選舉區劃分歷史淵源,且為顧及選舉區穩定性、選民習慣及地區發展,遂以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區為基礎,原選舉區變動幅度最小為方向進行調整,儘量使原選舉區得保有其主要部分,各選舉區規劃之總人口數與平均人口數差距皆低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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