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屆區域立法委員選舉臺南市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相關須知
經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12月15日審定符合資格之第11屆區域立法委員選舉臺南市候選人,本會將於同日以掛號寄出通知,以下為相關須知事項:
一、第11屆區域立法委員選舉臺南市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定於112年12月20日上午9時00分起報到,上午9時30分準時抽籤,並按候選人完成登記之先後順序依序抽籤。
二、候選人應於規定之日期、時間,攜帶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本會查驗後發還)準時到場親自抽籤,如未能親自到場抽籤者,得委託他人持候選人本人之委託書並攜帶委託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本會查驗後發還)代為抽籤;候選人未親自參加或未委託他人代抽,或雖到場經唱名三次後仍不抽籤者,由主持人代為抽定,經抽定後之號次,候選人不得提出異議或要求調換。
三、因考量抽籤會場空間及秩序,會場當日實施管制,每位候選人(或受託人)所得隨同進入之人員以2人為限,並持本會製發之陪同出席證進入(候選人出席證及陪同出席證當天報到後發給)。
四、為維持會場秩序及安全,請候選人及群眾配合下列事項,違者將由本會選務人員會同警方人員共同取締處理。
(一)擴音器材、鑼鼓、長桿旗幟、布條及其它足以危害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之物品,不得攜入會場內。
(二)於會場內不可有陳情或抗議等情事。
(三)抽籤會場鄰近學區及住宅,於抽籤程序進行中,請勿於會場內外施放煙火、鞭炮及使用汽笛、喇叭等擴音器材,以免干擾抽籤之進行及鄰近區域安寧。
(四)為維護會場整潔,請勿在場內吸菸或嚼檳榔及口香糖。
(五) 當日實施車輛管制,建平九街部分路段以及建平九街22巷禁止車輛通行,請候選人及支持群眾依動線步行進出。
五、若有集會遊行需要,請逕依規定向權責機關提出申請辦理。
六、隨函檢附第11屆區域立法委員選舉臺南市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作業要點、委託書、候選人進入抽籤會場動線圖、群眾動線圖以及周邊停車格位示意圖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