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縣選舉委員會 公 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3月16日
發文字號:南縣選一字第096155018號
主旨:公告臺南縣七股鄉三股村第18屆村長補選,候選人申請登記日期、時間及地點、應具備之表件及份數、領取書表之時間、地點及應繳納之保證金數額等事項。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8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第2款;同法施行細則第30條第7款、第31條第1、2項、第39條、第40條第1項第4款、第41條第1項、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辦事處及助選員設置辦法第2、9條。
公告事項:
一、申請登記起、止日期及時間:
(1)、起、止日期:96年3月20日起至3月22日止,為期3天。
(2)、時間:每日上午8時起至12時止,下午1時30分起至5時30分止。
二、申請登記地點:七股鄉選務作業中心(公所)候選人登記處。
三、應具備之表件及份數:
1、候選人登記申請書………………………………………1份。
2、候選人申請登記調查表…………………………………1份。
3、候選人本人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
……………………………………………………… …1份。
4、候選人本人2寸脫帽正面半身光面黑白相片
(包含黏貼登記申請調查表之相片)… ……………… 5張。.
5、刊登選舉公報之政見及個人資料………………………1份。
6、如設立競選辦事處者,其登記書 ……………………1份。
7、如置助選員者:
(1)、助選員暨備補助選員名冊
………………… …各1份。
(2)、助選員暨備補助選員本人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本 ………………………………………… 各1份。
(3)、助選員暨備補助選員1寸脫帽正面相片(背面書寫本人姓名)
………………………………………… 各1份。
8、經政黨推薦者,其政黨推薦書。 ………………………1份。
四、領取書表之時間及地點:
(1)、時間:自96年3月16日起至3月22日止,每日上午8時起至12時止,下午自1時30分起至5時30分止。
(2)、地點:七股鄉選務作業中心(公所)。
五、應繳納保證金數額:新台幣3萬元正。(以現金、或行庫、信用合作
社、農、漁會信用部簽發之本票或保付支票為限)
六、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者,並應繳驗委託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並附委託書。
七、未註明影印本之表件,一律不得以影印本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