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選舉委員會第220次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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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96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3時0分 二、地點:臺中市政府2樓中正廳 三、主席:蕭委員清杰代理
紀錄:顏妃真 四、出席人員:蕭家旗 林敏雄 方邦良 洪榮章 廖幸弘 薛秋發 蔡壽男 賴瑞彬 列席人員:陳昇明 張世淐 鄭乾隆 陳麗貞 陳哲耀 賴素金 顏俊光 林晉德 范揚俊 于良瑛 陳耀南 張明珠 歐陽明 蔡銘桃 施教欣 陳曉琪 毛偉龍 林惠美 黃馨儀 五、主席致詞:(略) 六、報告事項:(略) 七、審議事項 (一)案由:臺中市南區長春里第18屆里長補選候選人登記資格,請 審議。 說明: 1.候選人之積極資格業經南區選務作業中心初審,並經本 會複審結果均符合規定。 2.消極資格經查證結果均符合規定。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臺中市公職人員選舉各區投票所設置要點修正,請審議。 說明: 1.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第1項規定辦理。 2.本案要點前經本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實施。 3.為因應選舉環境的變遷,投票所選舉人數擬作適當調整, 將本要點第3項第2款原訂選舉人數以1,500人為原則,最 多不要超過1,800人(附件二),修正為選舉人數以1,500人 至2,200人為原則(附件三),以使選務工作順利推展。 擬辦:嗣後本市各項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所之設置均依此新修正之 要點辦理。 決議:照修正案通過
八、臨時動議:無 九、散會:下午3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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