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選舉委員會新聞資料
發稿單位: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9402
發稿時機:113年1月8日
查詢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投票所地點服務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期為113年1月13日,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6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已編入選舉人名冊之選舉人如於112年12月24日(含當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回原戶籍地投票所行使投票權。投票當天應提憑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之投票所領取選票並投票。另海外僑民有申請並經查核符合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者,則攜帶本人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及印章前往投票。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呼籲,市民朋友如有國民身分證遺失情形,請本人儘早攜帶戶口名簿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最近2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或上傳數位相片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規費新臺幣200元,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補領事宜,投票當天戶政事務所暫停各項戶籍登記服務,無受理國民身分證申請,也不核發臨時證明書,再次提醒市民朋友以確保自己的投票權益。
為協助投票權人查詢投票所地點,內政部戶政司自113年1月8日上午8時起至113年1月13日下午5時30分止於該司網站(網址:https://www.ris.gov.tw/info-electionVotePlaceQuery/app/aw0702VPQ/
)提供「投票所地點查詢」之便民服務,本次投票通知單上也新增QR
Code以利透過手機掃碼連結,歡迎多加利用。
提供單位: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29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