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日期 | 內容 | 相關附件 |
1 | 108/08/30 |
彭迦智先生於108年8月30日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八週內施行。」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檢具主文、理由書及提案人名冊至中選會。 |
1.提案函
2.主文及理由書 |
2 | 108/09/24 |
提報本會第533次委員會議審議 |
1.委員會會議紀錄
2.本會新聞稿 |
3 | 108/10/15 |
發布聽證會公告 |
聽證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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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8/10/23 |
舉行聽證會 |
聽證會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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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8/10/31 |
聽證會會議紀錄公開閱覽 |
聽證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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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8/11/13 |
提報本會第535次委員會議審議 |
1.委員會會議紀錄
2.本會新聞稿 3.本會通知補正函 |
7 | 108/12/22 |
提案人之領銜人來函補正 |
提案人之領銜人補正函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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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9/1/11 |
提報本會第539次委員會議審議 |
1.委員會會議紀錄
2.本會新聞稿 |
9 | 109/1/17 |
函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本案依法予以駁回 |
本會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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