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日期 | 內容 | 相關附件 |
1 | 107/06/08 |
宋雲飛先生於107年6月8日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為避免燃媒發電空污,及不讓數千億核四興建的納稅錢化為烏有,應在18個月內啟用核四機組發電,取代「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不受電業法95-1條限制,以確保電價穩定、供電無虞、降低碳排?」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檢具主文、理由書及提案人名冊至中選會。 |
1.提案函
2.主文及理由書 |
2 | 107/06/19 |
提報本會第509次委員會議審議 |
1.委員會會議紀錄
2.本會新聞稿 |
3 | 107/06/22 |
發布聽證會公告 |
聽證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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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7/07/12 |
舉行聽證會 |
聽證會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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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7/07/18 |
提案人之領銜人來函更正主文及理由書 |
提案人之領銜人之更正函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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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7/07/19 |
聽證會會議紀錄公開閱覽 |
聽證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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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7/07/31 |
提報本會第511次委員會議審議 |
1.委員會會議紀錄
2.本會新聞稿 3.本會通知補正函 |
8 | 107/08/06 |
提案人之領銜人來函補正 |
提案人之領銜人之補正函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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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7/08/07 |
提報本會第512次委員會議審議。 |
1.委員會會議紀錄
2.本會新聞稿 |
10 | 107/08/09 |
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名冊 |
本會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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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07/08/24 |
戶政機關函報提案人名冊查對結果 |
1.戶政事務所函
2.查對結果統計表 |
12 | 107/08/29 |
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 |
本會函文 |
13 | 108/03/05 |
函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未依規定於期限內提出連署人名冊,視為放棄連署。 |
本會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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