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日期 | 內容 | 相關附件 |
1 | 107/01/16 | 儲寧瑋先生於107年1月31日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為保障勞工健康與大眾安全,應刪除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與第三項文字。」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檢具主文、理由書及提案人名冊至中選會。 | 1.提案函 2.主文及理由書 |
2 | 107/02/14 | 提案人之領銜人更正主文 | 更正後主文 |
3 | 107/02/27 | 提報本會第502次委員會議審議 | 1.委員會會議紀錄 2.本會新聞稿 |
4 | 107/02/27 | 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名冊 | 中選會函 |
5 | 107/03/14 | 戶政機關函報提案人名冊查對結果 | 1.戶政事務所函 2.查對結果統計表 |
6 | 107/03/15 | 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 | 中選會函 |
7 | 107/09/27 | 函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未依規定於期限內提出連署人名冊,視為放棄連署。 | 中選會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