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108.11.14
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08年11月14日發布候選人登記公告,11月14日起至11月22日止領表,登記日期自11月18日起至11月22日止,受理時間為每日上午8點起至12點止,下午1點30分起至5點30分止。申請登記地點為:區域選出之立委在各該選舉委員會;原住民選出之立委在各選舉委員會。
申請登記為候選人時,應繳交登記表件、相關文件與保證金20萬元,還需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填具財產申報表,除現場領表外,亦可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或本會網站下載登記書表,本會自領表日起上班時間提供登記表件書面預審服務,擬參選人填妥資料尚未登記前,可先送本會預審,以節省登記時間及避免補件之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