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常起於所忽,禍多伏於忽微,機關安全防護工作,首重防範未然,以確保單位物質、器材、設備與人員安全。而影響安全事件仍不斷重演,揆其原因,除因操作人員不能遵守安全規定外,人為疏忽,大意亦為癥結所在,多少危安事件的發生,均因習慣於現狀,習以為常,不能防微杜漸,致因一時疏漏,或稍不經意,而釀成憾事,焉能不讓吾人深思戒惕,茲列舉會屬機構及其他機關,失敗的危安案例簡述如次:
一、某安養機構殘癱老人深夜在床上吸菸,不慎引燃棉被,釀成火災,致造成一死一傷的慘據。某事業機構銷燬具危險性廢棄物時,工作人員因警覺性不足,未察覺風向轉變,突遭旋風引燃地面殘留廢棄物,造成爆炸,而釀成二人耳膜震傷,一人小腿遭砂石擊傷意外事件某辦公大樓發生火災,值勤人員在取用「ABC乾粉滅火器」滅火時,發現葯劑結成塊無法噴出,嗣經檢查,該具滅火葯劑有效期限早已逾期,因平日疏於保養,釀成災害。
二、某機構架設通往管區警察局之專線警鈴,因未定期實施測試,某日,該機構適值發生竊案,警衛人員按下專線警鈴時,發覺未能動作,經以電話連絡,又發現電線已被切斷,致延誤追緝時效。
類似上述的危安事例,俯拾皆是,不勝枚舉,肇因平日保養工作的疏忽,安全檢查流於形式,安全作業守則聊備一格,而自食惡果,因此,機構設施安全防護是「有備無患」的預防工作,是「未雨綢繆」的防範措施,也是「人人有責」的共同責任,務必時時保持高度安全警覺,處處留心週遭一切可能發生的危安因素,發現問題立即反映處理,才能達到「有備無患、嚴密無懈、先知先制、消弭無形」的目的,確保單位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