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澎湖縣選舉委員會第一六四次委員會議紀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四日(星期三)下午十五時正。
二、地點:本會二樓會議室。
三、主席:鄭代理主任委員長芳 紀錄:林?文
四、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簽到簿)
五、主持人致詞:
介紹新任委員黃國佐先生。
六、宣謮上次委員會議紀錄及決議案執行情形:(如書面資料)
會議紀錄(確定)
決議案執行情形(備查)
七、業務報告:(如書面資料)
八、討論提案
第一案:
案由:擬具「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本縣選務工作進行程序表(草案)一種,請 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由:擬具「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本縣選務工作要點(草案)一種,請 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案由:擬具「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實施要點」(草案)乙份,請 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案由:擬具「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澎湖縣選舉委員會督導各投開票所日程表」(草案)乙份,請 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案由:擬具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澎湖縣選舉委員會投開票所設置地點一覽表(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決議:
1.主席裁示:第十七投開票所(三官殿)是否改置於縣殘障福利中心較為妥適,請一組協調馬公市公所辦理。
2.照案通過。
第六案:
案由: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本縣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員額設置案,請 審議。
決議:
1.主席裁示:請預先規劃各投開票所儲備工作人員,俟公投案確定後,據以辦理。
2.照案通過。
第七案:擬具「臺灣省澎湖縣辦理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宣導工作實施計畫」(草案)乙種,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九、臨時動議:
廖委員明輝:詢問目前擔任各政黨競選職務之選務人員以請假或辭職辦理?
陳委員永固:請各政黨或候選人之宣傳車廣播音量依規定分貝播放,以保障居民生活品質。
警察局載組長:投開票所之警衛人員,完成任務是否可比照選務人員辦理敘獎。
主席裁示:
一、目前選務人員接受擔任競選職務均已辭去原有選務職位。
二、宣傳車音量過高,請三組函各政黨(候選人)要求依規定自制。
三、投開票所警衛人員敘獎部份,請一組函請中央選舉委員會解釋規定,俾便依據辦理。
十、主席結論:(略)
十一、散會:下午十五時五十分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