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選舉委員會今(16)日召開第379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廖永文遞補當選南投縣埔里鎮民代表會第22屆代表。
縣選委會表示,南投縣埔里鎮鎮民代表陳諭韋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南投縣政府自判決確定日起(112年12月19日)解除陳代表職權。
南投縣埔里鎮民代表會第22屆代表選舉第1選舉區共有6名候選人,應選5名,落選人廖永文得票數為1,631票,達原公告該選舉區最低當選票數二分之一,按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3項規定,落選人之得票數應達選舉委員會原公告該選舉區得票數最低之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且於該次選舉得遞補當選時,未有犯第97條、第98條之1第1項及其未遂犯、第99條第1項、第2項、第101條第1項、第2項、第102條第1項第1款及其預備犯、刑法第144條或第146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之情事。縣選委會函請南投地方檢察署等相關機關查證其消極資格,符合遞補相關規定,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2項規定,由落選人廖永文遞補為埔里鎮鎮民代表會第22屆代表,預計於本週前完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