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
發文字號:投選一字第102315001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南投縣第19屆魚池鄉水社村村長補選選舉人名冊。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2條、第23條、第38條第1項第3款暨施行細則第11條、第22條第4款。
公告事項:
一、南投縣第19屆魚池鄉水社村村長補選,訂於102年3月9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舉行投票,其選舉人名冊依規定於102年2月17日編造完成。
二、前項選舉人名冊自102年2月19日至2月21日止,在公所陳列閱覽3日。
三、請各選舉人屆時前往閱覽,如發現錯誤或遺漏時,應於閱覽期限內向各該公所申請更正。但均應以戶籍登記資料記載為準,逾期依法不予受理。
四、選舉人名冊經公告更正後,即為確定,依規定不得於投票日申請更正或補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