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選舉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投選二字第1003250016號
附件:
主旨:公告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及第八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名冊。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8條、第34條第3款暨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2條、第38條第1項第3款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22條第1款。
公告事項:
一、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及第八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01年1月14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舉行投票,其選舉人名冊依規定於100年12月25日編造完成。
二、前項選舉人名冊自100年12月27日起至12月29日止,在公所公開陳列閱覽3日。
三、請各選舉人屆時前往閱覽,如發現錯誤或遺漏時,應於閱覽期限內向各該鄉(鎮、市)公所申請更正。但均應以戶籍登記資料記載為準,逾期依法不予受理。
四、選舉人名冊經公告更正後,即為確定,依規不得於投票日申請更正或補列。
更新日期:Dec 2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