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南投縣第19屆埔里鎮鐵山里里長補選選舉人名冊。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2條、第23條、第38條第1項第3款暨
施行細則第11條、第22條第4款。
公告事項:
一、南投縣第19屆埔里鎮鐵山里里長補選,訂於102年3月30日
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舉行投票,其選舉人名冊依規定於102
年3月10日編造完成。
二、前項選舉人名冊自102年3月12日至
閱覽3日。
三、請各選舉人屆時前往閱覽,如發現錯誤或遺漏時,應於閱覽
期限內向各該公所申請更正。但均應以戶籍登記資料記載為
準,逾期依法不予受理。
四、選舉人名冊經公告更正後,即為確定,依規定不得於投票日
申請更正或補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