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第十六任總統副總統及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初步選舉人人數:
(一) 總統副總統選舉人人數:447,885人(男性229,854人、女性218,031人),其中有24人(男性13人、女性11人)是返國行使選舉權人數。
(二)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人人數:448,160人(男性229,968人、女性218,192人)。
(三) 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人人數:446,292人(男性229,120人、女性217,172人),其中:
1. 區域選舉人人數:437,837人(男性225,077人、女性212,760人)。
(1)
第一選舉區選舉人人數:205,913人(男性106,998人、女性98,915人)。
(2)
第二選舉區選舉人人數:231,924人(男性118,079人、女性113,845人)。
2. 平地原住民選舉人人數:3,344人(男性1,630人、女性1,714人)。
3. 山地原住民選舉人人數:5,111人(男性2,413人、女性2,698人)。
二、 本次選舉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暨同法施行細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暨同法施行細則)規定辦理,自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起至12月28日止,共計3日,在辦公時間內於各鄉(鎮、市)公所公告閱覽選舉人名冊。
三、 選舉人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並以查閱其本人及戶內人員為限。如發現錯誤或遺漏時,得於閱覽期間內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請更正。此項更正之申請,以書面或口頭提出均可,但均應以戶籍登記資料記載為準,逾期依法不予受理。
四、 選舉人名冊公告閱覽期間,任何人均不得在場抄寫、複印、攝影或錄音選舉人名冊。
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民政處(戶政科)037-559525巫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