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第二○五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四日下午三時十分
地點: 本會會議室
出席: 林恩顯、徐文榮、黃禎成、蔡天啟、翁志宗、林宜男
列席: 高瑞錚、李錫津﹙謝春雄代﹚、王卓鈞、沈世宏、鍾昱男﹙林秀男代﹚、溫新琳、王西崇、鍾則良、葉良增、郭德恆、黃細明、艾蕾、詹訓明、鍾石盛、冀凱倩、馮艾雯、鄒俊文、陳清正
請假: 林正修、陳添輝、鄭宗玄、鄭興成、吳育昇、石素梅、張俊鴻
主席: 白主任委員秀雄
紀錄: 梁夢燕
宣布開會: 出席委員已逾半數,主席宣布進行第二○五次委員會議。
甲、報告事項:
一、 第二○四次委員會議紀錄:
主席宣布:本紀錄確定。
二、 第二○四次委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三、 重要文件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四、 重要工作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五、 臨時重要工作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主席宣布:備查。
乙、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 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臺北市選舉結果清冊及當選人名單提請審查決議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說明: 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業於十二月一日(星期六 )投票完畢,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一
條第七項規定,選舉結果之審查由各級選舉委員會審理之,又依同法施行細則第七十七條規
定,公職人員選舉結果,應由主辦選舉委員會造具選舉結果清冊及當選人名單,函報中央選
舉委員會審定並公告。
辦法: 檢附「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臺北市選舉結果清冊及當選人名單」各乙份,提請審查通過後,
陳報中央選舉委員會。
決議: 通過,並陳報中央選舉委員會。
丙、臨時動議:
黃委員禎成
報告:
一、 對於投開票所之遴選設置應更嚴謹,本次選舉有多人檢舉投開票所設置於里長自宅隔壁,里長站在門口以手勢暗示民眾支持對象,甚有不妥,另本市有投開票所係借用幼稚園場地,工作人員即以現場矮小桌椅供查驗身分證與發票人員之用,均須檢討改進。
二、 投票當日北、高二市長分別向媒體公開其所投候選人,經洽詢高召集人,雖認為尚未違反選罷法規定,但身為地方行政首長,類此行為有意圖誘導選民投票之嫌,理應避免。
三、 此次選舉民調影響許多高支持度候選人落選,建議選前應禁止發布民意調查結果。
散會: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四日下午三時三十分。
更新日期:Oct 9,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