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第二一○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五分
地點: 本會會議室
出席: 林恩顯、徐文榮、黃禎成、蔡天啟、林正修、陳添輝、鄭宗玄、鄭興成、翁志宗
列席: 高瑞錚(呂雄代)、李錫津(謝春雄代)、王卓鈞(郭迎祥代)、沈世宏(詹炯淵代)、吳育昇、鐘昱男(馬景行代)、溫新琳(張榮貴代)、王西崇、楊勝雄、黃細明、艾蕾、吳坤宏、鍾石盛、冀凱倩、馮艾雯、鄒俊文、陳清正、張俊鴻
請假: 謝素珍、林宜男、石素梅、鍾則良、郭德恒
主席: 白委員秀雄
紀錄: 梁夢燕
宣布開會: 主任委員因故無法參加,由白委員秀雄主持會議。出席委員已逾半數,主席宣布進行第二一○次委員會議。
甲、報告事項:
一、 第二○九次委員會議紀錄:
主席宣布:本紀錄確定。
二、 第二○九次委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主席宣布:備查。
三、 重要文件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主席宣布:備查。
四、 重要工作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主席宣布:備查。
乙、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 擬定「臺北市第三屆市長、第九屆市議員選舉各區公所辦理選舉事務注意事項」(草案)乙種,提請審查決議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說明: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以供各區公所辦理臺北市第三屆市長、第九屆市議員選舉事務之依據。
辦法: 提請審查決議通過後,函各區公所辦理。
決議: 通過,函請各區公所辦理。
◎第二案:
案由: 擬具「台北市第三屆市長台北市第九屆市議員選舉投票所、開票所工作人員遴派注意事項」(草案)乙種,提請審查決議案。
提案單位:人事室
說明: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規定與選務工作需要,訂定本注意事項,以供本會遴派投票所、開票所工作人員作業依據。
辦法: 提請審查決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 通過。
◎第三案:
案由: 擬訂「臺北市第三屆市長、第九屆市議員選舉監察工作進行程序表」(草案)乙種,提請審查決議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說明:
一、 本工作進行程序表所列各項係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規定,並配合業務需要擬訂,作為辦理臺北市第三屆市長、第九屆市議員選舉監察工作進度之準據。
二、 本案經監察小組第一四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檢附「臺北市第三屆市長、第九屆市議員選舉監察工作進行程序表」(草案)乙份,提請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備查。
決議: 通過,報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備查。
◎第四案:
案由: 臺北市第九屆里長選舉定於九十二年一月四日舉行投票,本會及各區選務作業中心辦理選舉期間擬自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至九十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二個半月,提請審查決議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說明: 依據臺北市政府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府民二字第0九一0五五三七五0一號公告文略以:「本市第九屆里長選舉訂於九十二年一月四日辦理,並於同年一月十六日就職,第八屆里長將依事實配合延長至九十二年一月十六日止,特此公告。」(如附件)暨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之「辦理選舉、罷免期間」之計算標準,里長選舉選舉期間二個半月。
辦法: 提請審查決議通過後,函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核備並據以發布選舉公告及轉知各區公所據以辦理。
決議: 通過,函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核備並發布選舉公告及轉知各區公所辦理。
◎第五案:
案由: 擬訂「臺北市第九屆里長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草案)乙種,提請審查決議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說明: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暨施行細則有關規定,及參酌本市實際選務工作需要,擬訂本草案,俾作為本會辦理臺北市第九屆里長選舉選務工作進度之依據。
辦法: 檢附「臺北市第九屆里長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草案)乙種,提請審查決議通過後遵照辦理。
決議: 通過。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四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