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第二○九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四十五分
地點: 本會會議室
出席: 白秀雄、林恩顯、徐文榮、黃禎成、蔡天啟、謝素珍、陳添輝、鄭宗玄、鄭興成、翁志宗
列席: 高瑞錚、王西崇、黃細明、鍾石盛、冀凱倩、馮艾雯、鄒俊文(梁夢燕代)、陳清正
請假: 林正修、林宜男
主席: 馬主任委員英九
紀錄: 梁夢燕
宣布開會: 出席委員已逾半數,主席宣布進行第二○九次委員會議。
甲、報告事項:
一、 第二○八次委員會議紀錄:
主席宣布:本紀錄確定。
二、 第二○八次委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主席宣布:備查。
三、 重要文件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主席宣布:備查。
四、 臨時重要文件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主席宣布:備查。
乙、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 臺北市第三屆市長、第九屆市議員選舉定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七日舉行投票,本會及各區選務作業中心辦理選舉期間擬自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止,為期四個月,提請審查決議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說明: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之「辦理選舉、罷免期間」之計算標準,市長、市議員辦理選舉期間各為三個月,惟數種選舉同時辦理時,酌予延長一個月,本次選舉為市長、市議員兩種選舉同時辦理,故酌予延長一個月,計為四個月。
辦法: 提請審查決議通過後,函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核備並轉知各區公所據以辦理。
決議: 通過,函請中央選舉委員會核備並轉知各區公所據以辦理。
◎第二案:
案由: 擬訂「臺北市第三屆市長、第九屆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草案乙種,提請審查決議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說明: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暨施行細則有關規定,及中央選舉委員會訂頒之「臺北市、高雄市 第三屆市長、臺北市第九屆、高雄市第六屆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參酌本市實際選務工作需要,擬訂本草案,俾作為本會辦理臺北市第三屆市長、第九屆市議員選舉選務工作進度之準據。
辦法: 檢附「臺北市第三屆市長、第九屆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草案乙種,提請審查決議通 過後遵照辦理。
決議: 通過。
◎第三案:
案由: 擬聘請黃旭田等十三人擔任本會辦理台北市第三屆市長、第九屆市議員、第九屆里長選舉期間增聘監察小組委員,提請審查決議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說明:
一、 台北市第三屆市長、第九屆市議員及第九屆里長選舉將分別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及九十二年元月間舉行投票,在辦理選舉期間,為配合執行監察職務需要,除常任監察小組委員七人外,擬另增聘監察小組委員十三人依法執行監察職務,其任期自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起至九十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二、 表列本會增聘監察小組委員均經由各政黨推薦在案。
辦法: 檢附擬增聘監察小組委員名單乙份,提請審查決議通過後,報請中央選舉委員會聘任。
決議: 通過,並報請中央選舉委員會聘任。
◎第四案:
案由: 推選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紀律委員會委員五人,並互推一人為召集人乙案,提請 公決。
提案單位:人事室
說明:
一、 依「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紀律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規定辦理。
二、 紀律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