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第二二二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
地點:本會會議室
出席:林恩顯、蔡天啟、徐文榮、鄭宗玄、鄭興成、翁志宗、林宜男、謝素珍、吳秀光、謝梅華、蔡信義
列席:陳益興、王卓鈞(陳健發代)、陳永仁(盤治郎代)、吳秋美、石素梅(鄭瑞成代)、鐘昱男、溫新琳(喻肇基代)、王西崇、鍾則良、楊勝雄、郭德恒、黃細明(施嘉誠代)、何致修、冀凱倩、馮艾雯、張炯彥(蔡幼琴代)、陳重誠、張俊鴻(王美華代)、林雪姿
請假:陳添輝、高瑞錚、吳坤宏
主席:白主任委員秀雄
紀錄:梁夢燕
宣布開會:出席委員已逾半數,主席宣布進行第二二二次委員會議。
甲、報告事項:
一、第二二一次委員會議紀錄:
主席宣布:本紀錄確定。
二、第二二一次委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主席宣布:論事項第三案,依上次會議決議,再次建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就總統副總統選舉日併辦和平公投,是否違反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依公民投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送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三、重要文件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主席宣布:備查。
臨時重要工作報告:(詳如會議資料)。
主席宣布:備查。
乙、討論事項:
案由:全國性公民投票結果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概況,提請審查決議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辦理。
辦法:檢附「全國性公民投票結果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概況」各一份,提請審查通過後,函報中央選舉 委員會。
決議:修正通過。
修正內容:
案由:「全國性公民投票結果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概況,提請審查決議案。」修正為:「全國性公民投票結果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概況,有關本市投票結果及投票概?捸A提請審查決議案。」
辦法:「檢附『全國性公民投票結果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概況』各一份,………。」修正為:「檢附『本市公民投票結果(附件一)及本市公民投票概況第一案(附件二)、公民投票概況第二案(附件三)』各一份,………。」
丙、臨時動議:
第一案:建請中選會考慮行政驗票可行性,並研議相關細節,提請決議案。
提案單位:鄭委員宗玄
決議:通過。
第二案:加強選務人員培訓教育,提請決議案。
提案單位:謝委員梅華
決議:通過。
第三案:發布新聞稿:「對於此次選務工作人員投入選務的辛勞表示感謝,但對於外界的質疑,也歡迎提出具體事證檢舉,選委會必定依法辦理。」,提請決議案。
提案單位:林委員宜男
決議: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