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選舉委員會第一八八次委員會議紀錄
一、時 間: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二時三十分
二、地 點:本會會議室
三、出席委員:邱主任委員雲儀、林委員俊良、錢委員彩雲、賴委員國獻、
秦委員螓、鍾委員孟仁、黃委員泰雄、鄭委員錦洲
王委員百盛(請假)、許委員世正(請假)
四、列席人員:謝召集人玉舜、吳顧問振吉、鄭視導裕成、許總幹事清坤、
蕭副總幹事忠義、楊組長志淇、孫組長衡駒、王組長朝青、
潘組長蕙蕊、劉主任正元、洪主任國勳、何主任秋貴、
張主任聖
五、主 席:邱主任委員 雲儀 記 錄:曾繁芝
六、主席報告:
各位委員、本會各位同仁:大家晚安!
感謝各位委員在百忙中參加本會第一八八次委員會議,首先代表本會感
謝各位委員自本月十六日開始為期十天的活動期間內,委員及監察小組委員
都非常辛苦的為基隆市議會第十五屆議員選舉而不眠不休,尤其是今天投票
日還要麻煩各位委員及監察小組委員赴各區及投票所督導選務工作。這次選
舉雖然是小選舉區,候選人比較多,突發狀況亦非常頻繁,民眾反應的電話
也不少,但都已一一由本會監察小組委員及同仁平和的解決,特別感謝各位
委員。
目前投開票已經結束,投票結果已由各區選務作業中心送達本會,現在
把當選名單宣佈,經過各位委員審核之後,依規定就呈報中央選舉委員會來
確認,首先要宣佈當選人名單,第一選舉區中正區應選五名當選人為詹春陽
、羅富友、張通榮、謝建政、呂美玲,第二選舉區信義區應選四名當選人為
韓良圻、張漢土、陳東財、何淑萍,第三選舉區仁愛區應選四名當選人為曾
水源、游祥耀、莊榮欽、張芳麗,第四選舉區中山區應選四名當選人為張錦
煌、施世明、游秋臨、宋瑋莉,第五選舉區安樂區應選七名當選人為鄭林清
良、沈義傳、秦鉦、陳志成、張銘傑、杜張秀鳳、莊錦田,第六選舉區暖暖
區應選三名當選人為黃景秦、鄭怡信、鄭可熙,第七選舉區七堵區應選四名
當選人為王翔鐘、張耿輝、陳金樹、高辜惠珍,平地原住民應選一名當選人
為陳明建。
七、副總幹事報告:
各位委員、本會各位同仁:大家晚安!
本會總幹事因有要事,無法參加本次委員會議,由我代表總幹事報告,本
市第十五屆市議員選舉,選務工作已經非常順利的完成,剛剛主任委員已經報
告過選舉結果,相關的選舉概況表亦依規定傳真送達台灣省選舉委會。謝謝!
八、各組工作報告:
第四組報告:
(一)第五屆立法委員暨第十四屆市長選舉各候選人均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第四十五條之三規定於投票日後三十日內(九十年十二月卅一日前)
,已向本會申報競選經費收支結算表,已列入提案請各位委員審議。
(二)基隆市議會第十五屆議員選舉競選活動自一月十六日起至一月廿五日止
感謝監察小組謝召集人率領各位委員每日從早上八時至晚上十時輪駐本
會,競選活動期間均無發生違規違法事件。
九、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 由:檢陳基隆市議會第十五屆議員選舉選舉概況表、當選人名單、選舉
結果清冊,請審查。
說 明:
一、
請委員會議審查後陳報台灣省選舉委員會審查,並據以核製當選
證書。
二、
前揭表冊如附件。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第四組
案 由:第五屆立法委員暨第十四屆市長選舉,本市各候選人申報競選經
費收支結算表,請審議。
說 明:
一、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五條之三規定辦理。
二、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查核準則第五條規定由監察小
組委員查核。
三、
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限額:七、三四一、0
00元。
四、
第十四屆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限額:八、一八三、00
0元。
五、
經本會監察小組委員查核均符合規定。
決 議:照案通過。
十、臨時動議:
第一組楊組長報告:第四分局通知第一選舉區中正區郭明通與謝建政票數相
差二十一票,隨時有可能提出申請重新驗票,尤其針對
無效票部份為最,如果還有類似情形發生請主任委員代
為協助溝通。例如第五選舉區安樂區林弘和與莊錦田相
差十八票,第七選舉區暖暖區林金水與鄭可熙相差二十
二票亦是。
主任委員說明:候選人若要求重新驗票,需要向地方法院聲請後才可以驗票
。這些高票落選的候選人都是國民黨籍同仁,希望秦執行長
能夠多溝通一下。這次的選舉,本會秉持公平、公正、公開
的原則辦理,相信各選務工作同仁也一定是遵循此原則下完
成任務,最後非常感謝各位同仁的辛勞。謝謝!
十一、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