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大眾不慎觸法受到重罰,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先前已發布新聞稿提醒市民避免於投票日前10日起散布民調資料。惟據高市選委會指出,今日接獲檢舉,特定人士於LINE群組內散布總統候選人民調資料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故再次呼籲大眾勿以身試法。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第3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民調資料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選舉罷免資料,包括參選之政黨、候選人、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自行推估資料在內。就此,中選會及高市選委會均已發布新聞稿提醒大眾避免違反上開規定。
有關今日民眾檢舉案情,高市選委會已受理,並再次重申,為保障選舉之公平與公正,避免任何人在選舉最後階段,藉由民意調查資料影響選民之判斷,進而影響選舉結果,呼籲各政黨、候選人及社會大眾避免以身試法,共同發揮守法精神。
發稿日期:113年1月12日 聯絡電話:07-7999388 聯絡人:第四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