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訊)
本次罷免案投票通知單,由鳳山戶政事務所印製後交鳳山區公所併同罷免公告內容於1月26日起發送至選區(鳳山區)各家戶,鳳山區公所依選罷法細則第12條規定,在投票日二天前(2月3日)會由里幹事或里鄰長親送達各家戶。
本次送達,如家戶未有人在,會留下訊息通知單,告知何時會再來或可供聯繫電話。投票人如仍未收到投票通知單,亦可向區公所反映,區公所會查明補發。
另投票日如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仍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前往投票所投票,至於投開票所地點大致循往例設置,併刊載在罷免公告內容上,市選委會網站也於1月11日公告設置地點,民眾可上網查詢,或電話市選委會07-7999388查詢。
聯絡單位: 第三組 聯絡電話: 07-7999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