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訊】從1月27日起,就是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投票日倒數10天,高雄市選委會提醒,無論是否鳳山選民、是否住在高雄、成年與否、有無投票權、網路或實體活動,都要遵守選罷法相關規定,以免遭處高額罰鍰。
高雄市選委會表示,有關民調的規定,自明(27)日零時起至投票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任何人不得再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此罷免案的民意調查資料,尤其提醒臉書、LINE、PTT及其他社群媒體使用者,網路活動常會留下紀錄,發文或轉貼行為如未三思而後行,一旦被檢舉認定違法,將面臨50萬元以上的罰鍰。
此外,對於罷免活動期間常見的宣傳行為,像散發宣傳品,則必須親自簽名以示負責,違反者,罰鍰也是10萬元以上。至於道路、橋梁、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除市政府公告指定地點外,也都禁止設置罷免廣告物。此外,每日公開從事罷免活動的時間為上午7時起至下午10時止,使用擴音器如果構成妨害安寧,將由環保機關或警察機關依法裁處。
發稿日期:110年1月26日 聯絡電話:07-799-9388 聯絡人:第四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