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勿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活動及相關違法行為
【】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將於本(6)月6日舉行投票,高雄市選委會呼籲投票日勿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等活動,並遵守投票秩序相關規定,以避免不慎觸法:
一、 勿在臉書、LINE等社群媒體或網路論壇發表或轉貼支持或反對罷免資訊,包括文字、圖畫、影音或符號等,如構成從事罷免活動,或涉及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罷免民調,依選罷法可處50萬元以上罰鍰。
二、 勿穿戴支持或反對罷免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以免構成從事罷免活動,而被處50萬元以上罰鍰。
三、 勿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不投票,以免觸犯選罷法刑事罰規定或違反刑法相關規定。
四、 勿在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甚至妨害行使投票權,以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
五、 勿攜帶未關機之手機進入投票所,行動裝置以放置於投票所外之手機置放籃為原則,如攜入票所應先關閉電源,以免受處3萬元以上之罰鍰。
六、 勿撕毀罷免票,違者裁罰至少5千元。
選委會表示,以往違規案件多數發生在投票日凌晨零時起使用網路或手機時,因警覺心不足,疏忽時間已從投票日前一日跨越到投票當日,仍發表或轉貼競助選資訊所致。再三提醒民眾不要疏忽或持僥倖心態,而遭處以鉅額罰鍰。
發稿日期:109年6月4日 聯絡電話:07-799-9388 聯絡人:第四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