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第214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 間:
地 點: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第一會議室
主 席:林主任委員仁益 記錄:許惠娟
出席人員:林主任委員仁益、洪委員玉霞、李委員寬治、黃委員奕凱、曾委員睿涵、林委員榮發、潘委員金英、梁委員憲忠、陳委員聰敏、田委員清益、吳委員秋麗(請假)、趙委員幸男
列席人員:孫召集人立展、林總幹事淑娟、徐秘書台雄、陳組長寶德、黃組長美麗、林組長清益、李組長錫冰、廖主任明松、黃主任銀煌(莊孟杰代)、黃主任金村、陳主任小慧、王主任天文、白視導文素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並確定第213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決 定:確定。
二、第213次委員會議決定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決 定:洽悉。
三、各組室報告
第一組
第一案:檢陳中央選舉委員會訂頒「全國性公民投票第5案、第6案工作進行程序表」1份,如附件,報請 公鑒。
決 定:洽悉。
第二案: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頒「公民投票公投票」修正式樣(如附件),並訂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票之顏色為「白色」,全國性公民投票第5案及第6案公投票之顏色皆為「淺粉紅色」,報請 公鑒。
決 定:洽悉。
第四組
第三案:有關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政黨得推薦投開票所監察員資格審查情形,報請 公鑒。
決 定:洽悉。
討論事項:
第四組
第一案: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小港區第740投開票所行為人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前鎮區第662投開票所行為人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三民區第441投開票所市民陳
審議。
決 議:採從寬處理原則,本案處新臺幣伍仟元罰鍰。
第四案: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苓雅區第648投開票所行為人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三民區第334投開票所行為人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一組
第六案:擬具本會辦理「高雄市第7屆楠梓區稔田里里長補選」選務工作進行程序表、選舉期間、選舉公告及候選人登記公告等相關事宜,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七案:擬具「高雄市第7屆楠梓區稔田里里長補選候選人申請登記暨姓名號次抽籤須知(草案)」乙種(如附件),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散 會:下午3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