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室簡介:第一組 |
組長:1人 課員:1人 書記:1人 常兼組員設3人 第一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 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罷免及全國性公民投票事務之辦理。 二、 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原住民區)民代表、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里)長選舉、罷免與地方性公民投票事務之綜合規劃、指揮監督及進行程序之規劃、擬訂。 三、 候選人競選費用補貼之辦理。 四、 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區劃分之規劃辦理。 五、 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有關公告之發布。 六、 區域與原住民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里)長選舉候選人登記之受理及資格審查。 七、 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里)長選舉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訂定、候選人資格、選舉、罷免、地方性公民投票結果審定及當選證書之製發。 八、 投開票所之設置、管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訓練、選舉公報、罷免案公告內容、公民投票公報之請購、選舉票、罷免票、公投票之印製、投開票作業之辦理、開票統計作業規劃及資訊業務之處理。 九、 文書、檔案、研考、公關、議事、財產及物品管理。 十、 其他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事項。 |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