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日期:107年11月23日
選務公平、公正、公開,杜絕不當不法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今(23)日上午召開「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監、檢、警聯繫會報,由主任委員張垂龍主持,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花蓮縣警察局相關人員、選委會監察小組委員及總幹事陳志強等主管均列席參加,聯繫會報針對選前之夜及明日投開票相關的職責分工,進行密切聯繫協調。
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表示,本次選舉,該署已分區編組檢察官於投票日當天進駐警察各分局,有關查察選舉舞弊、賄選工作,檢察署絕不懈怠,以維選舉之公平性。
選委會主任委員張垂龍也呼籲本次五合一選舉加全國公民投票選務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杜絕不當、不法的行為,以建立一個純淨的政治參與環境。他也說,選務人員依法必須保持選務中立與公平性,投票所不提供任何投票選擇相關諮詢。
警察局副局長黃中華說明,針對此次選票戒護事項及選前之夜各造勢活動,警察局均已妥適規劃警力配置及因應對策,全力維護選票安全及協助選舉工作順利圓滿的完成;另投票日各投票所30公尺範圍內禁止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等規定,已責成同仁確實依法執行,籲請民眾共同來配合,以免觸法。
縣選委會提醒民眾,明(24)日即五合一選舉和公投投票日,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投票。民眾進入投票所投票,不可攜帶手機及攝影器材、不可撕毁或攜出選票和公投票、不可蓋私章或按指印圈選、不可將異物投入票匭,以及不可出示選票及公投票。至於民眾攜帶小抄,中選會前有函示不能出示小抄,不能留在圈票處,不能投進票匭。
另外,有關網傳圈票用印泥不易乾之網路謠言,選委會重申澄清,投票當天,各投票所圈票處備置紅色快乾打印台,供選民圈選選舉票及公投票使用,與往年選舉相同,並未有所更改,籲勿信不實網路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