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日期:107年9月4日
新聞聯絡人:劉玉鳳 #340-342
乾淨選舉、從登記開始
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4日舉行投票,此次選舉將選出花蓮縣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代表及村(里)長等地方公職人員。為凝聚反賄選共識及加強民眾投票應注意事項,花蓮縣選舉委員會自8月27日起至31日花蓮縣選舉委員會一連五日在該會前廣場設置「媒體區」及「宣導專區」,現場除懸掛反賄選布條外,並有多個投票注意事項宣導標語,同時結合花蓮地檢署、花蓮縣警察局及各大媒體於候選人登記期間,呼籲大家要選賢與能,共同營造乾淨選舉風氣。
深入基層、積極宣導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為將投票應注意事項及反賄選觀念,深入花蓮各地方社區、部落並積極參與各機關活動,於2日參加花蓮市公所「一起愛花蓮,全民ha健走」活動,在北濱設攤運用遊戲有獎問答送宣導品方式,除宣導選舉不買票不賣票共同反賄選外並逐一提醒鄉親投票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地點投下神聖一票,一定要以規定之圈選工具蓋選票,指印或印章蓋選票為無效票,以及呼籲投票時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者將處以3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期全民建立反賄共識,並減少選舉投票時違規觸法情事之發生。
「拒絕賣票檢舉買票 乾淨選舉從我開始」,「未來在你的手裡 用選票為自己作主」,選委會積極辦理投票應注意事項及反賄選宣導,希望藉此提高民眾的反賄意識,鼓勵選民踴躍前往投票並減少選舉投票時違規觸法情事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