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選舉委員會第一七二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九十五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五)上午十時
地 點:新竹市政府婦幼館會議室
主 持 人:林主任委員政則主持
紀錄:郭碧炫
出席人員:依簽到簿(如附件)
壹、主席報告:(略)
貳、報告事項:
一、監察小組召集人報告:(略)(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議 決:追認通過。
二、總幹事報告:(略)
議
決:洽悉。
三、業務單位報告:(略)(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主持裁決:有關第二組所提補充報告事項,務必請小心處理,避免引起不必要糾紛,其餘洽悉。
四、宣讀第一七一次會議執行情形報告
議
決:洽悉。
參、討論提案:
第一案:第一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本市各區公所受理申請登記為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之
候選人,其候選人資格,敬請 審議。
說 明:
一、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全市三個區120個里受理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計232人。
二、各候選人消極資格,經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市警察局、國防部軍法局、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等單位查證,均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四條各款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情事,審查中未發現有選舉罷免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情事。積極資格經各區公所初審,均符合規定,本會第一組複審同意區公所初審意見,擬准予登記。
三、以上所提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候選人資格審查意見是否妥適,謹附候選人登記冊乙份,敬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第一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為本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投開票所設置地點(草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二、本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擬設置投開票所230所(東區107所、北區80所、香山區43所),較第七屆市長暨議員選舉時,減設25所,地點異動9所,未變動196所(詳如附表)。
三、前項投開票所設置地點,業經本會於95年5月5日邀本市警察局、分局及各區區公所召開本市投開票所設置地點複勘會議討論通過。
四、表列設置地點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致無法克服時,建請授權業務單位依實際需要簽請主任委員核定後調整。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第二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訂定「台灣省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編造選舉人名冊注意事項」(草案)乙種,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同法施行細則及相關戶政法令
規定暨台灣省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選務工作要點辦理。
二、檢附前項注意事項(草案)1份。
決
議:同意追認。
第四案:第二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擬訂「台灣省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須知(草案)」,敬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台灣省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編造選舉人名冊注意事項」(草案)規定辦理。
二、為順利完成編造選舉人名冊及選舉人數統計工作,溝通工作人員作業觀念,統一正確作法,發揮整體功能及協調合作之團隊精神,期使編造選舉人名冊及統計工作達到無缺點。
三、檢附前項講習計畫(草案)1份。
決 議:同意追認。
第五案:第二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訂定「台灣省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編造選舉人名冊輔導計畫」(草案)乙種,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台灣省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編造選舉人名冊注意事項」(草案)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辦理。
二、檢附前項輔導計畫(草案)1份。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第一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擬訂「台灣省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候選人抽籤辦法(草案)」,敬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選務工作進行程序表次序11規定,候選人抽籤定於95年5月23日(星期五)在各區公所舉行。(選罷法第三十八條之二第三項)抽籤時應由監察人員在場監察(選罷法第三十八之二第四項)。
二、候選人姓名號次之抽籤,於該選舉區候選人僅1名時,其號次為1號,免辦抽籤。(選罷法細則第三十八第二項)。
三、檢附「台灣省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候選人抽籤辦法」(草案)乙份。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七案:第一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為本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各投開票所管理人員遴派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八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六
十五條規定辦理。
二、第十八屆里長選舉本市投開票所管理人員預計遴派1,472人(主任管理員230人、管理員1,212人、預備員30人,管理人員名冊詳如附件)。
三、本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聘,如人員因故無法參加本次里
長選舉工作時,建請授權業務單位依實際需要調整。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八案:第三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擬定「臺灣省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公報編列要點(草案)」敬請 審議。
說 明:依據新竹市選舉委員會95年3月3日竹市選一
0952250053號函辦理。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九案:第一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擬訂「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
補充規定」(草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為籌劃整個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時,將每個環節及實際過程作週詳策劃,以期選務行政更週詳細密,從而辦好第十八屆里長選舉,特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其施行細則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頒「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要點」暨台灣省選舉委員會函頒「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注意事項」,擬訂本「補充規定」以期週詳。
二、檢附「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補充規定」草案乙份。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十案:第三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擬具「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選舉宣導工作實施計畫」
草案,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辦理。
二、新竹市辦理第十八屆里長選舉宣導工作實施計畫草案如附
件。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十一案:第一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擬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投票日督導各投票所工作要點」
草案,敬請審議。
說 明:
一、第十八屆里長選舉定於95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投票,投票截止後,賡續開票。
二、為加強督導本市各投票所作業,確實依照相關法令,以期正確、迅速完成本次里長選舉投開票作業,達到無缺點之最高工作目標。
三、檢附前項「督導各投票所工作要點」草案乙份,敬請審
議。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十二案:第一組提(詳如會議所附資料)
案 由:擬訂本會辦理「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計票中心設置計畫」草案,敬請 審議。
說 明:
一、各區將各投開票所投開票情形及各候選人累計得票數投票結果利用ADSL傳送至本會市計票中心。
二、本計畫分為正常作業、備援作業、人員編組及任務分工、場地分配四大項。
三、檢附「台灣省新竹市第十八屆里長選舉設置計畫」草案乙份。
決 議:照案通過。
肆、散會:中午十二時五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