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監察小組委員會議第89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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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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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新竹市選舉委員會三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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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許召集人天恩 記錄:徐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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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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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致詞:
各位委員大家好,今天是召開第89次監察小組委員會議,也是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第一次會議,將預計召開二次,審核討論各項提案。選舉期間,對於選舉票印製、運送等管控是一項重要任務,希望各委員們均能發揮團結和諧精神來共同完成。這次立委選舉競選活動期間為期10天,歡迎新加入的黃全財委員與我們共同執行此次選舉監察工作,對於違規處理原則以行政違規為主要,至於司法違規部分則交由司法單位處理,亦請秉持行政中立,拋棄政黨色彩,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原則來順利完成此次選舉。
六、
總幹事及四組工作報告:
(一)依台灣省選舉委員會規定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遴聘監察小組委員20名(含國民黨8名、民進黨2名、親民黨2名、台聯1名、青年黨1名、無黨籍6名等),執行任務期間核定自
(二)此次選舉有民主進步黨鄭宏輝、中國國民黨呂學樟、民主自由黨鄧秀寶等三位候選人登記,並於11月20日登記截止日請許召集人、柯文斌委員及王兩旺委員蒞場執行監察職務。
(三)因配合助選員制度之癈除及政黨候選人之問政說明會已由集會遊行法規定,所以有關助選員條文及候選人為競選活動使用之宣傳車輛條文已刪除。
(四)增列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地點,應公平合理提供各政黨或候選人使用,其使用管理規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及增列明定違反規定所張貼之競選宣傳品或懸掛、豎立之競選廣告物,並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單位)處理。本組已於
(五)增列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條文。
(六)舊選罷法有關違反選罷法須經監察人員制止不聽之程序始得處罰之規定,新修正的選罷法已修改為不須經監察人員制止不聽之程序,只要有違法行為即可處罰。
(七)依中選會通知規定,本市各投(開)票所監察員,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台灣團結聯盟等政黨均可推薦一人,已於
(八)本次會議審查候選人政見稿及競選辦事設置案,討論通過後將提陳委員會報告。
七、提案討論:
第一案:
1.案由:本會辦理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本市各候選人政見稿案,請審議。
(詳如附會議資料)
2.議決:照案通過,提報本會委員會議。
第二案:
1.案由:本會辦理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本市各候選人競選辦事處設置案,請審議。(詳如附會議資料)
2.議決:照案通過,提報本會委員會議,候選人如有增減再提下次會議審議。
第三案:
1.案由:本會辦理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各候選人號次抽籤,請薦舉監察小組委員二位蒞場監察,請審議。(詳如附會議資料)
2.議決:薦舉柯委員文斌及王委員丞民蒞場監察,並歡迎各委員自由參加。
八、意見交換:(略)
九、主席結論:
(一)
請各委員於執勤監察職務時務必要配帶識別證,並保持中立超然立場,採柔性勸導方式以仲裁及排解的角色去圓滿解決問題。
(二)
有關郭委員東裕建議,遇有委員輪值晚班時請選委會行政室處理派車接送事宜。
(三)
有關柯委員文斌建議,選舉期間監察小組委員值班室請行政室補設置專線電話,以俾處理選舉違法、違規事件。
十、散會:中午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