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及新竹市地方性公民投票
各投開票所監察員報名注意事項
一、年滿18歲(學生滿20歲),無選罷法第二十六條各款(曾犯內亂罪、外患罪、貪污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四條
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上述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受保安、感訓、破產、停止任
用、休職、褫奪公權、監護、輔助處分或宣告,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或尚未復權、期滿、撤銷者)或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各款
(現役軍人、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軍事學校學生、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者。)情事之一,且年滿72歲以下,身
體健康足以執行工作者,歡迎踴躍報名擔任監察員。
二、依主任監察員分配職務,投票時分別監察領票處、圈票處、投票處有無違法情事;開票時分別監察管理員辦理檢票、唱票、記
票、整票計票,有無違法情事。
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需參加講習,預定7月16日至7月24日各區公所分梯次辦理講習,每梯次講習時間為半天,未參加講習者,視為
放棄報名。
四、工作費1980元(含講習及餐費),設籍本市者,本次得辦理工作地投票。
五、報名表填妥後可親自、傳真或email方式擇一區公所報名即可。
東區區公所鄭先生
電話 035218231-209 傳真 035242372 Email 90177@ems.hccg.gov.tw
北區區公所王小姐
電話 035152525-201 傳真 035329347 Email 30583@ems.hccg.gov.tw
香山區公所彭先生
電話 035307105-205 傳真 035380786 Email 51125@ems.hc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