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為落實打詐綱領,嚴懲詐欺犯罪,認有賦予執法機關使用科技偵查手段法律基礎之必要,且須完備相關法制面,以精準打擊詐欺犯罪,經立法院陸續於113年7月12日、16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法案。從實體面加重罪責、強化規範密度。打詐四法三讀通過,代表政府全面向詐欺犯罪宣戰,法務部將督導所屬檢察機關嚴懲詐欺犯罪,並強化跨部會、跨領域、跨機關之橫向聯繫,以澈底打擊詐欺犯罪,瓦解詐欺犯罪組織。
打詐四法順利完成立法,為打詐立下重要里程碑,藉由此打詐四支箭齊發,溯源追查所有詐欺共犯,使詐欺犯罪無所遁形。法務部將在行政院帶領下,結合打詐國家隊所有成員,落實打詐行動綱領,加強打詐執法力道。法務部及所屬檢察官將堅守打擊詐欺犯罪及保護被害人之職責,亦盼公私協力,全民攜手防詐,共同守護國人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