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選舉委員會21日邀集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研商,討論通過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與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日期訂於101年1月14日(星期六),投票時間從上午8時至下午4時,將提請委員會審議後,報請行政院備查。
中選會於19日舉行委員會議時,會中決議「此2項選舉將同日舉行投票,至於投票日期將於近期內邀集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研商,再提報下次委員會討論」,該會乃於21日邀集地方選委會開會研商。中選會表示,第12任總統、副總統任期至101年5月20日屆滿,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依法應於101年4月19日前完成選舉投票;第7屆立法委員於97年2月1日就職,其任期4年,第8屆立法委員依法應於101年1月21日前完成選舉投票,2項選舉已確定同日舉行,因此必須於101年1月21日前完成2項選舉投票。
同時依據行政院95年10月14日召開研商選舉投票日期調整事宜會議,以勞委會經調查多數企業行號於每月第2及第4個週六放假,獲致「中央及地方選舉投票日宜訂為第2個或第4個週六之共識;又中選會於辦理公聽會時,工總及商總建議擇定每月雙數週(即大禮拜)舉行投票,且其他如1月7日或1月21日也不適宜,因此會中乃決定將投票日期訂於101年1月14日(星期六)。會中同時決定,有關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與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之投票起、止時間,循例訂於自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