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歷屆鄉鎮市民代表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
屆別 |
投票日 |
重 要 記 事 |
第1屆 |
各縣市於35年2月22日至3月10日間分別辦理 |
l 34 年 12 月 6日 前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制定「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作為各級民意機關成立之依據。 l 臺灣省各縣市合計選出7,771位鄉鎮市區民代表。 l 第1屆代表任期2年。 |
第2屆 |
各縣市於37年3月24日至4月18日間分別辦理 |
l 臺灣省各縣市合計選出8,113位鄉鎮市區民代表。 |
第3屆 |
各縣市於39年9月10日至40年12月10日間分別辦理 |
l 自39年起臺灣省各縣市開始實施地方自治選舉。 l 自本屆起廢除候補制度,代表因故去職時,應依法補選。原省轄市之區民代表會,亦自本屆起撤銷。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9,778位鄉鎮市民代表。 |
第4屆 |
各縣市於41年12月21日至42年12月20日間分別辦理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5,695位鄉鎮市民代表。 |
第5屆 |
各縣市於44年4月17日至12月21日間分別辦理 |
l 自本屆起代表任期改為3年。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6,397位鄉鎮市民代表。 l 臺南縣左鎮鄉謝金愛女士為縣市實施地方自治後第1位女性代表會主席。 |
第6屆 |
各縣市於47年4月20日至12月21日間分別辦理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6,834位鄉鎮市民代表。 |
第7屆 |
各縣市於50年4月23日至51年9月2日間分別辦理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5,260位鄉鎮市民代表。 |
第8屆 |
各縣市於53年5月10日至54年9月5日間分別辦理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4,776位鄉鎮市民代表。 |
第9屆 |
各縣市於57年5月5日至58年9月7日間分別辦理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4,709位鄉鎮市民代表。 l 福建省金門縣於60年4月25日選出43位鄉鎮民代表(第1屆)。 |
第10屆 |
62年10月6日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3,757位鄉鎮市民代表。 l 福建省金門縣於64年5月4日選出43位鄉鎮民代表。 l 福建省連江縣於66年12月選出28位鄉鎮民代表(第1屆)。 |
第11屆 |
67年6月17日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3,793位鄉鎮市民代表。 l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於71年1月16日合計選出74位鄉鎮民代表。 |
第12屆 |
71年6月12日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3,700位鄉鎮市民代表。 l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於75年1月18日合計選出73位鄉鎮民代表。 |
第13屆 |
75年6月14日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3,754位鄉鎮市民代表。 |
第14屆 |
79年6月16日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3,795位鄉鎮市民代表。 l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合計選出鄉鎮民代表70人。 |
第15屆 |
83年7月16日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鄉鎮市民代表3,851人。 l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合計選出鄉鎮民代表58人。 |
第16屆 |
87年6月13日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鄉鎮市民代表3,663人。 l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合計選出鄉鎮民代表63人。 |
第17屆 |
91年6月8日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鄉鎮市民代表3,654人。 l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合計選出鄉鎮民代表63人。 |
第18屆 |
95年6月10日 |
l 臺灣省各縣合計選出鄉鎮市民代表3,654人。 l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合計選出鄉鎮民代表64人。 |
第19屆 |
99年6月12日 |
l 臺灣省各縣及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合計選出鄉鎮市民代表2,322人。(因應改制或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臺北縣、臺中縣市、臺南縣市及高雄縣未辦理) |
第20屆 |
103年11月29日 |
l 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鄉(鎮、市)民代表之任期為4年,同法第83-1條規定,應於103年8月1日任期屆滿之鄉(鎮、市)民代表,其任期調整至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止。 l 103年5月28日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條,於地方公職人員範圍增列「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區長」。 l 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係我國首次將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共9種選舉同日舉行投票。 l 臺灣省及福建省各縣合計選出2,096位鄉(鎮、市)民代表。 l 第1屆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臺中市和平區、高雄市茂林區、高雄市桃源區、高雄市那瑪夏區)共選出區民代表50位。 |
第21屆 |
107年11月24日 |
l 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係將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共9種選舉同日舉行投票。 l 臺灣省及福建省各縣合計選出2,098位鄉(鎮、市)民代表。 l 第2屆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臺中市和平區、高雄市茂林區、高雄市桃源區、高雄市那瑪夏區)共選出區民代表50位。 |
第22屆 |
111年11月26日 |
l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共9種選舉同日舉行投票。 l 臺灣省及福建省各縣合計選出2,089位鄉(鎮、市)民代表。 l 第3屆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臺中市和平區、高雄市茂林區、高雄市桃源區、高雄市那瑪夏區)共選出區民代表50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