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不斷報導「中選會請交通部或台鐵讓同仁在6月6日放假」、「中選會函教育部公教人員6/6放假,韓粉大驚」或另有網傳中選會刻意選定6月6日開先例放假之事,中選會對外澄清說明,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將於109年6月6日舉行投票,依法應讓設籍於高雄市之投票權人放假並非首例,且係依法循例辦理之選務事項,也請各界勿再以訛傳訛或惡意指控(另附上蔡正元案、黃國昌案及韓國瑜案等相關函文,供參)。
中選會說明,109年5月6日已通函各機關,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當天均以放假處理。總統立委選舉、地方九合一選舉,乃至於昔日立委蔡正元罷免案與立委黃國昌罷免案等,依法且循例,皆是如此辦理。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該投票日選舉區外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的規定辦理。至於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依勞動部規定辦理。
備註:除上開蔡正元案、黃國昌案及韓國瑜案等相關函文外,有關指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所定應放假日相關法令,亦供參考:
https://laws.mol.gov.tw/news.aspx?msgid=4829